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张崇威 陆宏成)近日,宁波银监局下发通知,对银行机构进一步明确了“五条”监管意见,督促银行严格规范服务收费,大力整顿违规经营行为、切实助力企业降本减负。 今年2月,市政府出台35条为企业降本减负的政策,涵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等,以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为此,宁波银监局下发“五条”意见,旨在对这一政策加以细化落实。 “五条”意见主要集中在整顿银行的不规范经营行为上,具体内容包括:督促银行机构建立降本减负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服务收费方面禁止性规定,积极为企业挖掘减费让利空间,分类规范收费行为,持续加强银行机构的自查自纠等。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了一些禁止性收费规定。比如:除银团贷款外,各家银行机构不得收取“贷款业务安排费”,不得以“续贷费”“贷款年审费”等名义变相收取贷款安排费。 近年来,监管部门在对银行规范服务收费和为企业降本减负上频频有“大动作”。一方面,及时转发银监会的“七不准”“四公开”、小微企业贷款收费“两禁两限”等规定,并推动落地执行。另一方面,宁波银监局也结合宁波实际情况,强调银行机构要规范发展存贷款业务,全面降低借款企业融资成本。 同时,监管检查、处罚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强。2015年,监管部门对涉企不合理收费、收费与服务质价不符等违规问题从严查处,对存在违规收费的银行机构行政处罚384.225万元。 “今年,我们依然将收费检查作为全年现场检查的重点内容,通过强有力的违规处罚措施,进一步查处、震慑银行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宁波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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