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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0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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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校园欺凌
需强化规则教育和惩戒功能

  俞 洲

  

  近年来,校园欺凌现象多发频发,广受社会各界关注。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5月29日《人民日报》)。

  校园欺凌事件不仅严重影响学生的人身安全,也给校风学风带来极大影响。有人将校园欺凌现象归咎于对未成年人的过度保护,呼吁立法机关修改刑法以及相关法律,将这些“小霸王”纳入惩治范围,从根本上惩戒和教育施暴者,为其他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加强法律干预,无疑能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但也应看到,刑事介入或严法惩处只适用于极端恶性事件,对更多更常见的一般性校园欺凌现象,显然就是大炮打蚊子———使不上劲了。笔者认为,更有效的方法是,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从长远发展考量,转变教育理念,高度重视规则教育的实施和惩戒功能的回归。

  校园欺凌现象多发频发,有着错综复杂的社会原因,但学校教育中规则教育的缺失和惩戒功能的退化,无疑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校园中出现少数具有暴力倾向的问题学生本不足为奇,问题在于,因为学校缺失必要的规则教育和惩戒功能,那些本可通过惩戒教育收敛和矫正的恶行,往往会在关爱的名义下被轻易放过,得不到有效抑制。这种变相纵容,不仅使不良少年恶性膨胀、为所欲为,还会使更多学生“抱团成群”。

  大多数校园欺凌案例中,受害学生面对不良学生的暴行,往往选择忍气吞声。如果不是施害学生为炫耀自己的“勇武”,将拍摄视频或图片上传网络,许多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很可能不为人知。为什么众多的受害者在遭遇校园暴力煎熬时,逆来顺受,息事宁人,却很少主动报告老师,请求救助呢?在笔者看来,与其说是因为老师的漠不关心、“不管闲事”,倒不如说是受欺负学生对报告老师能起多大作用心存疑虑,甚至彻底绝望。除了苍白无力的正面教育与爱心感化,失去惩戒权力的教师,面对“问题少年”又能有多大的约束力?“老师也不敢拿我怎么样”,施暴学生自然无所顾忌;而不报告挨打,报告了加倍挨打,失去对教师救助作用的信任后,被欺负的弱者除了沉默又能如何?

  在其他一些国家,为更好地引导和教育中小学生,除常规的倡导性要求外,均制定了详实并含有相应后果的行为规范,以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和底线思维。对违反规则要求、触碰规范底线的学生,学校均设定了明确的教育干预措施,经过合理程序后,可实施包括批评警告、逐出课堂、罚写特定作业、勒令停课等处罚。反观我们的教育现实,教育民主和激励教育被哄抬到不正常的高度,教师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稍有严厉之举,很可能遭受非议,被舆论讨伐。违规体罚值得商榷,但如果连面壁思过、责令检讨等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也被归入变相体罚或者心罚的行列,被视为对学生权利的侵犯,教师又哪里有足够权威来培树学生规则意识,教育“问题少年”?如果“把批评视作教师的无能表现”,教师除了“不管闲事”,迁就与奉承学生,还能有多大的作为?

  单纯依靠过度的赏识和激励,缺失必要的规则教育和惩戒功能,这样的教育只是一种跛脚教育。有鉴于此,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经验,积极开展中小学生的规则教育,强化必要的惩戒功能。惟其如此,才能使学生增强规则意识和底线思维,有效防范校园欺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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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