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海清 前不久,《人民日报》开辟专栏讨论容错机制建设。其中,某县委书记认为,现在干事创业者如同在深水区蹚路,如果一脚踏空,呛个半死,再被拉上岸来打几板子,就有点不近情理。而有的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对改革试错强调:“干是必须的,不存在‘敢不敢’的问题。”这些感叹和观点不无道理。 本应该,“不干工作是最大的错误”,但一些庸懒官员的日子一点没有不好过,反倒是那些多干事、真干事的多出错、多受累、多挨板子。两相对照,让人不由得想说一句:对实干者自然要“容错”,但也要对“不作为”者动真格。 一般来说,干部做事有三种形态。第一种是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佳的绩效,这是当前的主流形态。就是说,大多数干部具备基本的履职能力,可以担当改革发展大任。例如,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浙江建德市委书记戴建平,面对旧城改造、征地拆迁、环境治理、产业结构调整等难题,带领干部群众打硬仗、勇拼搏,实现改革、发展、稳定全面进步,被称为“敢啃硬骨头的书记”。这说明,只要有正确的理念、科学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就能够避免失误,办成大事。 第二种是有履职热情,但方法不当,出现较大失误,造成较大损失。比如,4月30日,海口市秀英区琼华村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殴打妇女和孩童,视频流传后,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区长黄鸿儒引咎辞职,并被免去区委副书记等职务。工作有困难、有风险,首先要肯干、敢干,但也要会干、干好。不然,就该有错必惩。 第三种是“为官不为”。有的干部不想干事或不会干事,碰到困难绕着走,满足于当“太平官”。眼下看风平浪静,其实后患无穷。比如,有的地方已经出现资金沉淀、土地闲置、项目拖延、服务停滞等庸政懒政局面,让人忧心忡忡。 凡事怕比较,比较知高下。不妨假设一下,黄鸿儒如果与戴建平比,他应该心悦诚服。戴建平干了那么多大事、破解了那么多难题,赢得的是一片赞誉。而秀英区一次拆违行动就捅出“大娄子”,黄鸿儒作为区长真是应该好好反思。但黄鸿儒若与那些“为官不为”者比,怕是心里会多少有些不平衡。 对创新干事者而言,容错机制可以帮助他们轻装上阵,但对无能不为者,也许没有多大用处———既然无所作为可以安然无恙,又何必自找麻烦去闯去试,出了问题再去申请免责呢?所以,消除“为官不为”的疲态,需要综合施策,容错机制只是其中一招。 一则,容错要与防错相结合,着力提高干部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尽量减少差错、避免失误,向“第一种形态”看齐。否则,“错不胜错”,就会“容不胜容”。二则,容错要与纠错相结合,纠错是尽责的体现,是容错的前提和保证。事实表明,“有错必纠、有功必奖、有才必用”才是容错的最高境界。若不对“为官不为”现象动真格,既对一心干事者不公平,还会影响更多人干事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