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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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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成小区标配
须强化政府责任

  凌 波

  

  浙江省教育厅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根据规定,7月1日起,幼儿园将成为浙江住宅小区的标配,与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6月14日《浙江日报》)。

  眼下,正是幼儿园报名入学季,媒体不时传来各地孩子“入园难”的新闻。例如,合肥市部分地区幼儿园配套严重不足,有的一个小区近千家住户,配套的幼儿园只有每学期几十人的招生名额;有的两三个小区只配建一个幼儿园,僧多粥少让不少孩子面临“无园可上”的窘境。

  前段时间,笔者因工作关系对我市学前教育状况进行了调查,感受很深。这些年,我市围绕两轮学前教育提升计划,多措并举,学前教育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基本构建成覆盖城乡、均衡发展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比如我市学前教育资源配置部分区域不均衡、公办幼儿园比例区域差异显著、部分幼儿园设班超额等。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人终身教育的起始阶段,理应受到重视。然而,目前学前教育成了教育体系中的“短板”,“入公办园难、入优质民办园贵”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长期以来,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没有法律对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作出规定,政府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主要是通过各种政策文件进行。这种“软指标”使学前教育政策的执行力度大打折扣,在许多地方,学前教育甚至不在教育财政资金保障范围,在政府的经费预算中,既没有单列也没有规定投入比例,财政投入无法得到保障,严重滞后于国民教育体系的其他阶段。这次省里出台规定,幼儿园成小区标配,应该说是一个好的开始。

  让学龄前儿童就近入园,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正日益成为群众的迫切要求。从这个角度讲,幼儿园本身就应当是住宅小区的标配,就像我们的生活区域应当有菜市场、停车场一样正常。人居住在哪里,幼儿园就应当建在哪里,这也应当是城市规划的基本要求,而不是“有条件就上”的选择题。可是在现实里,不仅这样的规划要求还没有普及,有的地方即便有了规划和文件,推进的效果、落地的程度,依然让人失望。一些地方存在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无法实现同步规划、建设、移交问题,有的虽然做到了同步,但因政策不到位,开发商不但不愿意交付给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还擅自出售或出租,让原本配套的幼儿园成为高价民办幼儿园。

  要使幼儿园真正成为小区标配,必须强化政府的主导责任。在小区开发建设中,开发商受利益驱使,想让其成为幼儿园建设的“主角”不大现实,作为政府,必须加大对幼儿园硬件建设的投入,将这一投入纳入公共财政的范畴,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的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同时,应一碗水端平,对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一视同仁,想办法、出政策将民办幼儿园也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序列,按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一定比例补贴其办学成本,努力扩大公办园和民办幼儿园招生覆盖面。

  事实上,幼儿园成为小区标配仅仅是开始,真正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才能最终解决“入园难”问题。因此,接下来这些“标配”的定位,是办成公办幼儿园还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及师资力量的配备、教学质量如何提高等,都是摆在政府主管部门面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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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