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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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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非法集资新骗术

  本报记者 张正伟

  见习记者 郦丹滢

  

  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正当我们对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段有点熟悉的时候,又有新的欺骗“面孔”亮相。在昨天举行的全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广场宣传活动上,市处置非法集资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以案说法,向市民揭示了一些非法集资的翻新手段。 

  一些机构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套用互联网金融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后突然携款潜逃。一些机构以交易所、交易中心、投资咨询公司、代理公司等名义搭建所谓“交易平台”,编造“政府审批”“政府同意”之类的信息并承诺高额收益,通过代理机构吸引风险承受能力不强的群众参与。一些机构打着即将上市、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等旗号,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潜逃。一些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通过发售虚假理财产品或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还有一些机构打着“养老”旗号,借投资养老公寓或举办养生讲座等名义,引诱老年人投资。

  如何防范这些花样百出的诈骗手段呢?市处置非法集资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提醒市民,牢记“七不警示”:对照银行存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利率,面对高息诱惑不动心;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资格,不迷信“官方背景”;详细查询工商登记资料,对企业能否吸储不大意;不被企业的自吹自擂所迷惑,不盲目崇拜所谓的实力;面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要谨慎,不因熟人而轻信;增强风险自担意识,不参与违规吸储活动;不迷信夸大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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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