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贺磊 尹振国)昨天,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随着打击力度不断加强,毒品犯罪重刑率达到31.9%。 我市仍是毒品犯罪的多发、高发、易发地区,系外来毒品输入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介绍,从数据统计来看,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2630件,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案件最多,有1485件;其次是容留他人吸毒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案件。而且,五年以上重刑率达31.9%,超过普通刑事案件重刑率。 我市毒品犯罪也呈现出一系列新的特点。首先是新型毒品占主流。涉案毒品中,“摇头丸”“麻古”“开心水”“奶茶粉”等新型化学合成毒品呈泛滥之势。其次是犯罪组织化程度日益提高。第三是犯罪手段更隐蔽。利用不知情的第三人运输、携带,以及通过长途汽车、快递等方式运输的现象增多,“人货分离”“钱货分离”成为惯常手法。同时,利用网络犯罪现象日渐增多,网站、论坛、QQ、微信等工具传授、买卖制毒技术、贩卖毒品、交付毒资现象增多,危害范围日益扩大。除此以外,毒品犯罪逐渐向农村地区渗透。因交友不慎、自制力不强等原因沾染上毒品,并引诱、带动其他农民吸毒、贩毒的现象也客观存在。 “针对毒品犯罪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全市两级法院将依法严厉惩处严重毒品犯罪,重点打击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职业毒贩和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大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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