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依元 日前,省旅游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意见,提出多条具体措施来规范旅游市场,包括规范明码标价、景区门票定价、严查旅游购物回扣等,保障游客在浙江玩得开心又放心(6月17日浙江在线)。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今旅游变成时尚和假期的代名词,已成为人们的重要休闲方式。但与此同时,“萝卜快了不洗泥”,旅游乱象也在各地抬头。由于国内旅游管理的法规尚不完善以及管理者、导游素质的参差不齐,侵犯游客权利的事件屡有发生,旅游满意度不高。旅游是愉悦身心的活动,假若人们花钱出游换来的是受骗、受气、受辱乃至有人身危险,谁还敢去? 针对此,《意见》强调,景区不能强制或捆绑销售门票,严禁违规设置、强制销售或捆绑销售“园中园”、临时门票;严查旅游购物场所无证照违规经营、价格欺诈、非法经营、欺客宰客等违法行为;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获取回扣,擅自指定或者变相指定购物点,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等违法行为,属于重点打击对象……类似乱象,宁波也偶有出现。比如笔者曾参加某专列游,合同书上特别注明“购物自愿”,但在具体行程中,时有导游想方设法逼迫游客购物的事情发生,甚至有侮辱性语言。 微信上,有网友总结出国内景区存在的几十个“诈骗项目”,提醒大家不要上当受骗。人民网旅游投诉平台上投诉有很多:有一家人假日开车到河南省云台山景区旅游,“游完后却伤心至极”;也有游客去丽江旅游变成“噩梦之旅”;一个旅游团刚到海南,导游就卖力推销各种自费项目,推销潜水项目时他刻薄地说:“到海南来,一定要潜水,不潜水的只有两种人:没钱的,有病的。”出门旅行时,人们最怕的就是遭遇价格虚标、欺诈、强迫购物等行为,不光损失钱财,更会影响游玩的心情。如此,旅游如何持续健康发展? 遏制旅游乱象,既要治标,更要治本。旅游涉及精神需求、文化享受,包含吃、住、行、游、购、娱等环节,可分为旅游硬环境(旅游资源与景区设施)与旅游软环境两大类。旅游资源再美,若管理不善,管理者及导游“无法无天”,难免令游客产生“山好水好人不好,天蓝水绿人心黑”的负面印象。管理、服务即属于旅游软环境,应从旅游软环境治理入手,对旅游市场建章立制,立规矩严管。旅游部门应强化旅游从业者管理、完善导游管理法规,对触犯法规的行为“零容忍”。同时,改革导游薪酬制度,让其摆脱从不正当收入中获取利益的处境;各地则需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对本地不良景区、无良导游不护短、敢“揭短”,对一些地方性“痼疾”要下“刮骨疗伤”的决心,努力打造让游人满意的旅游软环境。 当然,旅游部门除常态化管理外,还应建立长效机制,包括暗访机制、举报奖励机制、检查机制、联合执法机制、信息发布机制、“红黑名单”等,依法严惩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铁腕治理旅游市场乱象。有条件的,还可像三亚那样,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和旅游警察,积极发挥司法调解和旅游警察受理行动迅速、查证专业、震慑力大的特点,依法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作为旅行社,则应信守诺言和合同,不弄虚作假,不欺骗或为难旅游者,做到买卖公道,价格合理,提供优质服务,提升企业美誉度。同时应花大力气培育导游职业道德,帮助其树立全心全意为旅游者服务的意识,倡导“宾客至上”“服务至上”,想旅游者所想,急旅游者所急。每个导游应尽力做到: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优质服务、宾客至上,真诚公道、信誉第一,不卑不亢、一视同仁,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好学上进、提高业务。到了这种境界,导游自然就会善解人意、热情周到、任劳任怨。 所谓“诚招天下客,誉从信中来”。“旅有规游有矩”方为正道,唯如此,旅游业才能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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