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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核对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 (黄剑跃 邹丽萍 摄) |
本报记者 黄剑跃 余姚记者站 谢敏军 通讯员 邹丽萍 名下有多套住房,也来申请低保?全年缴税十几万元,也来申请保障性住房?为避免出现这种尴尬情况,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度,2012年底,余姚市率先成立一站式的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并增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牌子。 中心运行三年多来,该市共有583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因在核对中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而被清退出救助名单,仅低保救助资金一项,就为公共财政节省370余万元。 “救助贵在精准,重在公平。该享受的就享受,不能享受的坚决不予享受。”余姚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相关负责人说。随着社会救助工作力度逐年加大,困难群众的救助面也随之不断扩大,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部门协调较少,困难群众的家庭情况和救助信息未能共享,从而造成救助分散或重复救助、遗漏救助,甚至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补助的不公现象。 如今,在余姚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一个面积约200平方米的服务大厅,民政、慈善总会、残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教育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部门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群众可以对照救助政策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后,结合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部门按照流程完成操作,最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下拨救助资金。 核对中心改变传统的对申请救助家庭采取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手工收入核查模式”,通过开发建立城乡居民经济状况核对软件,整合民政、公安、住建、人社、国土、工商、国税、地税、公积金等部门(单位),实现救助人群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自动比对,使这项工作全面驶入了“信息化快车道”。 通过核对,申请救助家庭成员的户籍、机动车辆、住房、参保参险、缴费和享受待遇等信息一目了然,消除了收入核定中存在的偏差,可以防止“开着‘宝马’领救济金”现象的出现。 近日,余姚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叶某进行审核,发现他上一年度申报地税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为191767.72元,民政部门依法不予批准。今年1月至5月,核对中心累计核对各类申请救助对象6082人次,核对出像叶某这样不符合救助条件的198人次。 下一步,余姚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核对系统还将与浙江省核对系统联网,增加银行、证券等金融信息的核对,使核对更加全面、精准,为精准救助、公平救助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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