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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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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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安全教育
刻不容缓

  ■法眼观潮朱泽军

  

  进入夏天,溺水事故不断在各地发生,仅7月13日到7月14日的24个小时内,余姚市就发生了7起溺水事件,其中6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媒体呼吁,夏季溺亡事件,是每年这个时候被反复提起的话题,真的希望千万别再野游啦,再也不要听到这样的不幸消息。

  每一次听闻溺水事故,每一个鲜活的生命瞬间意外逝去,都令人心情沉重、唏嘘不已。余姚在24小时内发生的7起溺水事件,再一次警示人们,增强防范风险和规避人身意外能力,是多么重要和紧迫。许多溺水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的不仅是一些未成年人缺少对生存安全的认识,相当一部分成年人对生存安全意识也十分薄弱,相应的应急知识也是知之不多。不是吗,不少家长在孩子外出时虽叮嘱“注意安全,早点回家”,却不能系统全面指导孩子学会防范和规避生存风险的方法和技能,这就是家长对安全防范知识匮乏的表现。尤其令人担忧的是,有的中小学校生命安全应急教育几乎为空白,即便有开展,也多为零打碎敲,局限于道路交通安全,或谨防被骗、被抢、被拐方面,鲜有对日常生命安全的系统教育。显然,包括溺水急救知识在内的生命安全教育,应当尽快普及到社会各个阶层,让应急技能贯穿人生始终。如,在小学阶段全面开设游泳课,让孩子们自小学会游泳,虽未必把游泳作为对孩子的一种技能培养,也不在乎孩子能够游得多快,关键在于让他们从小就接受到游泳安全方面的教育,立足于增强对水域安全知识、技能和行为的全面了解,从而经得住风浪的考验,规避意外风险的发生。

  频频发生的“溺亡”悲剧表明,加强系统生命安全教育,深入灌输“知识守护生命”的人生理念,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原则,对于促进人的自然生存和社会生存能力的提升,预防和避免意外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避免“溺亡”悲剧一再上演,必将起到积极而富有成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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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