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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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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
金融综合监管全面铺开

  本报记者 冯瑄       

  

  近期,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开展综合监管试点探索功能监管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将所有的金融服务业纳入监管,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同时对涉及的金融服务、监管信息实现共享。

  P2P成重点监测金融行为

  去年10月30日上海自贸区印发“金融改革40条”,提出加强自贸区金融监管协调,探索功能监管。国家“十三五”规划同时明确,要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

  《实施细则》就金融监管全覆盖方面提出,将全面覆盖经营机构、全面覆盖金融产品、全面理顺监管分工。重点监测金融行为清单列出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证券投资、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和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等活动、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非融资性担保以及其他疑似金融活动。

  此次印发的《实施细则》的重点和亮点主要有两个,一是根据功能监管和综合监管的理念实现对市场监管的全覆盖,尤其是加强对一些交叉和监管真空的金融领域监管;二是以信息共享和加强协调为保障推进金融综合监管,并且两者都有具体的抓手。

  “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只有管得住,才能放得开。因此,金融综合监管改革将为进一步加大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力度创造条件。”有关专家表示,上海自贸区金融综合监管改革,尤其是针对P2P等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改革,可为全国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搭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此次上海推进金融综合监管试点的主要任务除了实现监管全面覆盖,还包括分类别、分层次、分步骤推进信息共建共享与互联互通,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分析预警能力。

  据介绍,推进信息互联共享既是提高金融综合监管水平的重要基础,也是难点所在。为进一步推进信息互联共享,《实施细则》提出,将结合上海实际,构建以“一个平台、两份清单、三类数据库、四种信息源”为框架的信息共享机制。

  其中,一个平台,是指适时研究建立上海金融综合监测预警平台;两份清单,是指梳理形成分业监管机构清单和重点监测金融行为清单;三类数据库,是指机构信息数据库、产品信息数据库和从业人员信息数据库;四种信息源,是指金融管理与市场运行信息、社会公共信用信息、行业协会自律信息、媒体舆情与投诉举报信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信息共享内容,优化共同参与机制,提高分析预警能力。

  专家表示,《实施细则》的出台可以说是对金融混业监管的一种探索,同时也是对区域内创新型金融企业的一种保护。

  上海自贸区金融综合监管改革,尤其是针对P2P等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改革,可为全国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上海自贸区金融综合监管改革,将分类别、分层次、分步骤推进信息共建共享与互联互通,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分析预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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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