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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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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答问付费模式需法律护航

  史洪举

  

  4月1日,网络问答社区“知乎”推出首款付费看答案的产品“值乎”。5月15日,“在行”推出了付费语音问答应用“分答”,随着一些公众人物和知名机构入驻分答,让公众对其的关注热度居高不下,也正式叩开了“知识付费”的大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1人进行的调查显示,有63.6%的受访者支持为知识付费,56.5%的受访者认为人们参与付费问答活动是为了获取独到的见解和指点,59.1%的受访者表示知识付费体现了知识分享的价值(7月26日《中国青年报》)。

  作为互联网时代下分享经济的一种新探索,“值乎”“分答”等网络答问付费模式既体现了知识和粉丝的价值,又体现出人们对知识就是财富的逐渐认同。从互联网开放、免费、共享的传统模式,到以广告支撑等第三方付费模式,再到现今的使用者付费模式,体现出人们对知识产权的重视。要想让网络答问付费这一创新行至更远,有必要以法律的眼光仔细审视,将其纳入法治轨道,保护好知识提供者和付费者的正当权利。

  在游戏、音频、视频、小说的收费模式中,出售者与购买者利益关系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商家应该确保提供优质的不侵犯他人权利的内容,消费者应该按照约定支付费用并因商品特殊属性而不享受“七日无理由退货”权。此后的“打赏经济”,则又涉及到不同的法律关系,一般来说,在打赏前,打赏者对网络作者或主播所提供的内容已“欣赏”完毕,为了鼓励作者,方给予打赏,应该属于赠予关系。

  与前两者不同,网络答问付费模式中,回答者提供的知识不像音频、视频那样是已经成型的产品,而付费者需支付费用后方能得到答案。那么,一旦付费者对答案不满意,该怎么处理,是判定为消费者与商家的关系还是判定为赠予,值得思量。而且,在激烈竞争中,不排除一些网红或经纪人以恶俗、低俗、媚俗的问题来博取眼球、吸引粉丝付费。

  简而言之,为知识付费是值得肯定的好现象。但对于蓬勃发展的网络答问付费,既要执行好现有法律,确保其有序运行,以免在互联网的盛宴中迷失自我,误入歧途,又要发挥能动性,以适用于互联网生态的监管呵护这一创新模式,促进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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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