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明确了下一阶段推进中央企业结构调整和重组的重点工作,即“巩固加强一批、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一是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国家重大专项任务的中央企业,要保证国有资本投入,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二是搭建调整重组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国际化经营平台,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增强中央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三是推进中央企业强强联合、中央企业间专业化整合、中央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和并购重组,实现国有资本优化配置。四是通过大力化解过剩产能、清理处置长期亏损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退出不具有发展优势的非主业、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措施,解决好“退得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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