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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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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罚单”
是对“执罚经济”的纠正

  何勇海

  

  近日,一张安徽桐城交警开出的“空白罚单”在网络热传。收到罚单的是一名外地车主,起因是违章停车。这张罚单上并没有填写扣分与罚款,而是交警手写的警告:“前面有停车场,下次注意。”很多人为交警的“人性化执法”点赞,有人甚至将它称为“最美罚单”(7月27日《北京青年报》)。

  对待“空白罚单”,有众多网友点赞,也有不少人提出质疑,认为交警在执法中不能感情用事,否则,不能维护法律的威严,不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事实上,评价这张“空白罚单”,首先要搞清楚它出现的前提:其一,它针对的是外地车主;其二,它针对的是首次、轻微违章行为。

  开车去过外地的车主,往往有共同感受:在陌生城市,由于不熟悉车辆限行、禁停规定,不熟悉道路交通状况,往往因无心之失造成交通违章。从执法效果上看,充满温情的“空白罚单”,往往更能让外地车主“吃一堑,长一智”。正如桐城作家笪米所说,交警部门如果不及时提升执法的规范化、人性化水平,失去的将是一个城市的口碑和无数发展机遇。

  从法律规定上看,交警对首次、轻微违章的外地车开具“空白罚单”,并没有背离法律精神。《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其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轻微”行为包括驾驶人不按标线行驶、临时违法停放车辆等。先口头警告,不改再罚,这本身也是一种处罚。口头警告长期被忽视或无视,遇到交通违章一味罚款,使得执法变“执罚”的现象盛行。

  交通执法本来应该教育与罚款兼而施之、相辅相成,罚款本不是目的,引导和教化交通主体才是根本。然而,不少地方的交警在整治交通违法过程中,为罚款而罚款,罚款在很大程度上已变成创收手段,沦为备受诟病的“执罚经济”,不仅难以使违法者心悦诚服,反而损害了执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兼具处罚与引导功能的“空白罚单”,是对“执罚经济”的一种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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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