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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0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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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既要放也要管

  刘武俊

  

  还为科研报销找发票发愁吗?还要绞尽脑汁编写经费预算和方案吗?还要担心年底花不完钱不得已突击花钱吗?中办、国办近日联合印发文件,从经费比重、开支范围、科目设置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松绑+激励”的措施,升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下放管理权限,允许部分“打酱油的钱买醋”,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8月1日《南方都市报》)。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过细过死”,一直是困扰科研人员的难题。预算编制要求提前几年就把科研项目的各项开支列出来,在实际运行中发生了变化,再调整就很困难。对此,简化预算编制科目,下放调剂权限,对一些科目合并“同类项”,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将直接费用中的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合并为一个科目。如果合并后的总费用不超过直接费用的10%,就不用提供预算测算依据,科研人员在编制这部分预算时不用再具体到开会与出差次数。同时,下放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的多数科目预算可以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调剂。

  科研项目经费的重要支出之一是差旅费和会议费,而其近乎“僵化”的管理制度,常令科研人员望而却步。此次明确下放差旅会议管理权限,给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权。在差旅费方面, 合理确定教学科研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和住宿费标准;对于难以取得住宿费发票的,高校、科研院所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并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解决无法取得发票但需要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等问题。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新政,无疑将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有力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但需要指出的是,坚持“放管服”结合原则,并不是指一放了之,对于科研经费腐败的防控及治理也不能松懈,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查违法违纪问题。

  当前,不少高校及科研机构科研经费监管不力、使用不透明、缺乏审计等问题相当突出。一个数百万元的科研项目最后只换来一两篇垃圾论文的实例举不胜举;科研经费的使用,诸如扩大开支范围、擅自调整预算、突击购买设备等屡见不鲜;部分科研人员拿到科研经费后巧立名目花钱,甚至据为己有,等等。

  公开透明无疑是医治科研经费腐败的一剂良药。推行“阳光科研”制度,最大限度地增加科研经费透明度,每一个科研课题的经费使用至少在本课题、本单位中要公开、透明。凡列入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课题的经费,一律在网上公示课题负责人、经费的具体开支和用途明细,供网民查询和媒体监督,并设立网民举报专区。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科研项目立项、审批、经费使用、监管责任的系统性法律。科研立法的缺失,直接导致了科研项目管理的混乱和失范,客观上诱发日趋严重的科研腐败问题。应加快科研管理立法,将科研经费的管理纳入法治轨道。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他们的腐败免疫力和法治意识。

  对于科研经费的使用,既要放也要管,要放管结合,避免走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既要为科研资金管理松绑,让科学家少为钱操心,也要健全科研经费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监督机制,从制度上遏制科研经费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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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