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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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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完成再开发项目338个,面积14120亩

  本报讯(记者孙吉晶 黄程 通讯员王茜)我市把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作为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3年来,全市完成再开发项目338个,面积14120亩。完善历史遗留用地报批手续5565亩,其中3565亩通过省政府批准。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是我市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的一项制度创新试点。各县(市)区建立起城镇低效用地数据库,去年列入数据库的低效用地共计13万亩,再开发潜力较大。

  各地积极实践,探索出政府主导开发、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开发、市场主体收购开发、政府与社会力量联合开发、社会多方合作开发等多种模式。通过协商收回、“退二优二”、“退二进三”、收购储备、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等办法,全面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海曙区率先尝试利用厂房发展现代服务业,使得部分“僵尸地”涅槃重生。余姚阳明街道阳明商务众创空间,原来产出为零,再开发后成为综合性互联网平台。今年前5个月,实现交易额4.5亿元,税收超过3000万元。

  据统计,已完成再开发的项目,平均容积率、投资强度、亩均产出和税收均有较大幅度提高,如工矿仓储用地的平均容积率从0.59提高到1.5,亩均产出从86万元提高到188万元,亩均税收从12万元提高到21万元。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对破解土地资源要素制约、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起到明显作用。 

  (相关报道详见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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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