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石 8月23日,宁波日报时评版“明州论坛”专栏发表《“幸福GDP”的多重含义》一文,评价海曙区最大限度利用有限空间,领跑全市“幸福GDP”。论者认为“幸福GDP”显然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GDP,它应该是属于更高层次的、值得人民群众向往的、货真价实的GDP。 “幸福GDP”应该属于“幸福经济”的范畴。2002年,原本是心理学家的卡尼曼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他与另外两位作者合著的《幸福》一书,涉及“幸福经济”许多新的概念。这种观念很有颠覆性,由于心理学、社会学的介入,使经济学家和经济工作者开始从更多的角度来看待发展问题,更加关注人民的幸福诉求。 这让我想到“幸福党建”。 五年前,鄞州区最早在基层组织建设中开展“幸福党建”,打造“体面工作、成功创业、共同成长、和美生活”的“幸福园”,全方位提升社会幸福度。随后,“幸福党建”在全市推行,五年来,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将“幸福”与“党建”两个词放在一起,不是因为幸福成为热词,就追求一种新鲜的提法,而是因为“幸福”与“党建”之间确实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具有许多实质性的内涵。城市社区创建“红色家园”,非公企业打造“先锋高地”,商务楼宇组建“党员驿站”,村级组织推行“阳光村务”……都是“幸福党建”的实际举措。通过党组织、群众、社会间的互动,“幸福党建”以开放的方式以及强大的服务功能,带动和催生“幸福GDP”“幸福经济”,促使幸福加快生长和蔓延。 把幸福作为党建工作的目标,是与时俱进的先进理念。幸福感是动态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在单一、有限的目标条件下,人们容易满足,容易具有幸福感。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类能力的增强,新的目标大量出现,人们也随之提高幸福期望值,不仅是物质生活的,更有精神层面的。研究人员指出,一般而言,最多在达到人均收入一万美元时,金钱可以“购买”快乐。超过这个点之后,金钱与快乐的关联性就减弱了。“幸福党建”的开展,正是顺应了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和物质生活的需求。 宁波多次被相关机构评为最具幸福感城市,其中党建工作功不可没。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幸福党建”推进了服务型党组织的建设,让党员在服务中体验幸福,让党务工作者在创建中分享幸福,让人民群众在增加获得感中感受幸福,基层党组织覆盖的领域真正成了幸福家园。比如,北仑区“幸福党建”的名字叫“三叶草”,行动口号就是“我服务,你幸福;你满意,我幸福”。 把幸福作为党建工作的目标,遵循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权利。权力要为人民的权利服务,这是干部、党员的神圣使命。为民众谋福祉,这是党组织的价值取向,因而民众的幸福诉求总是首先指向公共权力。经济快速增长,如果增加的大部分财富集中在少数人的口袋里,这不能说是公平的。“幸福党建”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更好地诠释党的宗旨,对自身权力进行规范,使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实现,幸福指数得以提升,民众幸福更有保证。 把幸福作为党建工作的目标,党员、党的干部、党的组织首先应成为幸福的开拓者和引领者。我们在讨论幸福感时,一定不能忽视了与之对应的辛苦指数。记得时任宁波市委书记王辉忠曾说:“要用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的幸福指数。”党员干部的一切努力,必须超越一己的利益,付出辛苦指数的唯一指向是换取人民的幸福。如果只为个人升迁,大搞政绩工程,这样的“辛苦指数”当然不对,而应以勤奋和敬业、苦干和实干、激情和汗水,用“幸福党建”打开服务新天地,走出一条充溢创造活力的党建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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