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 中国女排时隔12年重回巅峰,拿到冠军后,举国上下再次将目光聚集到郎平和这支年轻的队伍身上,网络上开始流传一篇《郎平的一封公开信》。8月24日,郎平在微博上回应,称所谓公开信系他人杜撰,并表示保留用法律手段追责的权利(8月25日《华西都市报》)。 “人红是非多”,连备受世人敬重的郎平也被造谣。曾是冠军球员,如今是金牌教练,其间出国执教,并带领美国队打败过中国队,传奇的经历,最容易被编排,加上当下风头正健,也最受造谣者青睐。 尽管所谓的《郎平的一封公开信》漏洞百出,疑点重重,但因为主角是郎平,又夹杂着少许真实信息,构设了虚虚实实的语境,让不少网友信以为真,并引发了病毒式传播,负面影响已经显现。就在这时,郎平回应了。回应颇为及时,三点声明简短有力:“第一,这篇文章完全是冒名杜撰!第二,这篇杜撰文章出现后导致的所有不良后果由该文作者承担!第三,我保留用法律手段追究此事的权利!”干净利索,真有“铁榔头”之风。如此回应,效果甚佳。面对谣言,就应该像郎平这样回应,一是反应迅速,二是态度明确。 有网友说,“郎导别理那些弄虚作假的无耻小人,好好保重自己的身体才是要紧事,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爱你。”一番苦心,令人感同身受,搭理那些造谣者就会正中其怀,因为一些造谣者就是想“蹭热度”,意欲随被造谣的名人起舞。从这个角度说,郎平的确不应动怒,也不必理会造谣者,否则对方可能蹬鼻子上脸。 问题是,不理睬造谣者,不让造谣者受到惩处,他们会吸取教训吗?又如何以儆效尤?一些人靠造谣牟利,无本万利,甚至形成了一种敛财和谋名模式,如果违法零成本,他们岂不是越来越有恃无恐? 法治时代,别以为打官司丢人,也别认为打官司麻烦,麻烦事可交给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是最好的工具。万达老总王健林也曾遭遇被造谣的烦心事。去年,微信公众号“顶尖企业家思维”冒用其名义发表了批评淘宝网及电商的文章,引发轩然大波。王健林盛怒之下没有忍气吞声,而是果断提起诉讼。他将该公众号所有者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并索赔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消息传出,对方慌了,先是发致歉信,向王健林表示“对不起”,希望大人不记小人过,同时表示自己还不起1000万元也请不起律师。今年3月,朝阳区法院一审判令被告在媒体上向王健林致歉,赔偿王健林精神损害抚慰金、公证费7.5万元。与1000万元相比,7.5万元尽管是小数目,但足以起到惩戒之效。 郎平完全可以借鉴王健林的做法,一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向国家网信办举报相关责任人的侵权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身为名人,郎平有权维护自身权益,如果依法维权,不仅可讨回公道,还有示范价值。 让守法者不再孤单、让违法者心存畏惧,本该是法治时代的核心价值。期待郎平维权,让法律教训那些以违法为能事的人。“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炒作也须讲规矩,求名求利更须遵纪守法,不按套路出牌的病态营销,注定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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