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政治纵深·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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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2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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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执行难”的宁波行动

  余姚法院法官到采石场查看被执行人财产情况
  江东法院依法在市中心公布“老赖”信息
  被执行人签下履行判决义务承诺书

  记 者 董小芳

  通讯员 贺 磊 莫爱萍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在今年年初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细则》,在全市法院统筹推进,吹响了攻克执行难的集结号。

  执行难,到底难在哪?

  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都是法院执行的障碍所在。

  分析执行难的原因,有些确属无财产可供执行。如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和刑事附带民事案的许多被执行人,本身赔偿能力有限,履行能力低下,即使采取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常规的执行措施也难有实际效果,加之有些被执行人需接受长时间刑罚的制裁,无经济收入,履行能力更为低下,原告虽然在审判阶段胜诉了,往往到了执行阶段却无法拿到赔偿款。

  在金融类案件中,一些被执行企业经济效益低下,甚至因资金链断裂而破产,因而引发裁员、无法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企业资不抵债,有些甚至是无设备、无厂房的空壳公司,根本无财产可供执行。

  有些案件难执行,因被执行物的性质造成,其中典型的是出屋执行。从甬上法院的执行情况来看,出屋执行遭遇阻力的情况屡见不鲜,江东法院一组数据显示,该院在出屋执行中遭遇各种阻挠的占到80%。有些案件,法院虽及时完成了强制出屋的法律手续,但被执行人非法占有、控制较为容易。对强制出屋后的房屋状态,法院在客观上不能做到像执行其他动产一样实施控制,实施强制搬离、交付。

  因被执行物性质特殊造成的执行难,还有探视权的执行。当事人甲说乙不遵守法院判决,不让自己看孩子;当事人乙说自己并未阻挠,是甲自己不来看,或者是孩子不愿见。这种情况如何执行?一位法官诉苦说,此时,作为法官能做的就是苦口婆心做工作,有时候还要化身为心理咨询师,以打开孩子的心结。

  执行难与非正常社会环境

  造成执行难的原因除了客观原因,还与非正常的社会综合环境有密切关系。

  首先是司法执行制度的不健全。据了解,目前法院依法实施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但它们对司法强制执行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执行工作立法的滞后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使一些被执行人无视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或躲避履行义务,或公开暴力抗拒执行。

  其次是一些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有强烈的对抗情绪。慈溪法院执行局曾受理一起案件,被执行人李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执行车辆被贴上封条后,李某竟然开着贴有封条的车扬长而去。如此强烈抗拒执行的行为,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因为法治意识淡薄,导致有些人视判决书为白纸,对法院的传唤不理不睬,甚至到处逃避。有的被执行人一旦被司法拘留,还觉得自己冤枉,认为自己一不偷、二不抢,不应该被拘留。一位执行法官说,“在出屋执行中,有些人仅仅认为法院强制出屋让他们没面子,于是多加阻挠,而完全没有考虑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

  第三是社会诚信体系不够健全。在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不讲诚信现象较为普遍,他们或千方百计逃避、规避执行;或采用化名存款、挂名置产、账外设账的方法隐匿财产;或进行恶意诉讼,虚设债务或租赁关系妨碍执行;或无偿转让或放弃债权,非法转移被执行财产。

  此外,各相关部门之间协调力度不足、司法救助不力,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执行的困难。

  多方合力穷尽执行

  日前,全省首个不动产网络查控系统在我市正式上线运行。据了解,该系统是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开发建立的,实现了对宁波全大市范围内房地产登记信息的网络实时查询,可以帮助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掌握被执行人的不动产信息。这也是我市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项创新举措。

  “近年来,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破解执行难取得初步成效。”据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着力解决有财产但未执行到位的案件,近日我市专门出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细则》,明确了破解执行难的目标,即2017年2月底前破解各项主要执行难题,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有效执行率要占到70%以上,2017年3月全面实施新的执行实施模式、执行管理模式及其他各项规范性措施;2018年2月底前,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有效执行率要占到8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采用新的判断标准、甄别标准、恢复执行标准并限制所有终结本次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

  同时,《实施细则》还详细列出了推进执行查控系统建设、推动执行机制改革、建立被执行人动态财产报告制度、完善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的协调配合机制等方面的具体方法,以此推动执行难题的破解。

  与此同时,我市两级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如在市中心广场、火车站、银行、小区门口对“老赖”进行公开曝光,创新建立执行办事大厅提高执行效率,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专项执行机制等举措,有效缓解了执行难题。

  《实施细则》的实施,打响了我市破解执行难的“第一枪”,为此,法院全力以赴做好案款清理工作,会同检察院等相关单位,集中解决执行案款管理中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这项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同时,为全力破解企业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我市正在积极完善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破产法律制度的功能,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本版图片由我市基层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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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