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波 我市积极争创全国信用示范城市,即将出台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社会信用体系将实现“六大全覆盖”。目前,我市已为近1000万实有人口建立了公共信用档案,基本实现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档案全覆盖(8月26日《宁波日报》)。 诚信是一种社会道德,道德行为的实现往往需要一种自我约束,而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人的自然本能,不诚信者更能抓住眼前利益和既得利益。相较之下,一些人很容易放弃本应有的自我约束,像当前社会上存在的一些坑蒙拐骗行为,无疑就是诚信缺失的结果。 所谓不诚信,说白了就是损人利己。当前我国的“诚信缺失”已成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绊脚石”,电话诈骗、食品危机、学历造假、冒名上学等社会乱象,无不在拷问着社会诚信和良知。而在社会诚信体系不规范的情况下,失信带来的利益反而多于诚信所带来的利益,那么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自然就容易倾向于选择不诚信来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在缺乏有效管理和制裁的情况下,还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一些人把失信作为一种经营“智慧”大力推崇,诚实却被视为“愚蠢”而遭到排斥。在西方一些国家,成就一个富人很难,需要几代人的努力,富裕起来的“成本”非常昂贵。相比之下,在中国一夜暴富并非神话,其中不少发迹者是钻了社会资源分配不公的空子,甚至和权力、腐败、投机联系在一起,是通过不诚信实现的。 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法律制度的缺失、信用体系不健全、诚信道德教育流于形式、舆论监督缺乏持续性关注等,又进一步加剧了社会诚信的缺失。创建信用示范城市,不只是要倡导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信用道德,更是要实现让守信者有利可图,让失信者无路可走的态势,让守信者、社会成为最大的“赢家”,不让失信者占到一丁点便宜。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好的推动平台是什么?是城市。社会信用作为一种“软实力”,有利于提升城市整体治理水平、激发城市发展活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并把杭州等11个城市列入首批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两年的实践证明,这11个城市很多已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标杆”,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以及社会诚信意识有明显提高。城市作为社会信用体系最重要、最关键的推动平台,可以在信用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突破。因此,我市在借鉴杭州等城市信用建设的基础上,以争创全国信用示范城市为契机,提出了信用体系将实现“六大全覆盖”的目标。 今年6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公布全国36个主要城市信用监测报告,我市城市信用综合指数排名第二。说明我市在之前虽未跻身于“首批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行列,但已经在信用城市建设中厉兵秣马,砥砺前行,充当了信用城市建设的先锋。特别是“信用宁波”网公示专栏已覆盖了法院、国税、出入境、安监、旅游、质监、环保、市场监管、公安、人社、检察等11个行业领域的“黑名单”,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黑名单”实现让失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负反馈”;同时,对守信者开辟绿色通道,让守信得到“正激励”,必将大大提高我市的信用水平。城市信用涉及食品安全、教育诚信、司法公信、政务诚信、环保诚信等方方面面,城市信用建设应从公众最关注的地方做起,公众最反感的地方改起,让信用信息做到各部门共享,全社会共用。建设“信用宁波”,必将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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