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其洋 十字路口,交通信号灯变绿,前方车辆仍然被堵在路口中心无法通行,这时候,你不是把车停在路口外等候,而是紧紧跟着前面的车,甚或把车停在斑马线上,另一方向变成了绿灯,但面对横在眼前的车墙动弹不得———你的行为就是“冲绿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3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冲绿灯”也属于违法行为。 闯红灯违法,连小孩子都知道。“冲绿灯”也违法,恐怕不少人像我一样,是第一次听说。“冲绿灯”,无论是直行还是左转、右转,很容易造成“两头顶死”。为此,深圳交警从9月1日开始专项整治“冲绿灯”,前2周是违规免罚期,第3周开始,首次“冲绿灯”处罚300元,从第3次起每次处罚500元(据9月5日央广报道)。 深圳交警的网上调查表明,开车人“冲绿灯”主要原因有三:一是跟随其他车辆,二是不了解路口交通状况,三是急着赶时间。其实,很多时候,自己“冲绿灯”会造成路面“打结”,开车人心里是有数的。之所以还要往前冲,缺的是“大局观念”和“礼让意识”。既然自己走不了,那给另一方向的车辆空出路口,是利人,实际上也是利己。不然,这边不让,那边也不让,很容易“堵成一团”。这在许多城市的主干道上几乎天天可见。 整治“冲绿灯”,光靠开车人的自觉,恐怕不行,依法查处是应该的、必需的。当然,查处“冲绿灯”是一项精细化管理,涉及如何认定“冲绿灯”是否有意、如何科学设置信号灯时间等问题,也需要投入大量警力和监控设施,各地不可能一下子都做得起来。但更多人知道了“冲绿灯”也是违法行为,开车上路,应该就会多一点敬畏心理和规则意识,更好地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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