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其洋 每年的东海禁渔期,总会有人铤而走险,非法捕捞。但今年,浙江打击非法捕捞力度空前,重拳连连。据浙江省海洋渔业局有关人士介绍,从今年5月到8月25日,全省移交司法机关案件81起,刑拘390人,“这个数量超过前三年的总和”(据9月12日《钱江晚报》)。 每年6月1日至8月1日,是流刺网作业的休渔期。2012年休渔期间,舟山船老大洪某雇人开船出海,捕了750公斤野生梭子蟹,被执法人员查获,取保候审。2014年4月,洪某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处罚金4万元,成为我省“首案”。当时,笔者曾撰写《为非法捕捞“首案”一叹》指出:东海实行伏季休渔规定快20年了,才有这样的“首案”,看看那些急功近利者越发疯狂的捕捞行为,看看日益枯竭的渔业资源,不由得让人一声叹息! 渔民以捕鱼为生,不让捕鱼,等于断了他们的生路。但渔民祖祖辈辈“靠海吃海”,不会不知道毫无节制地乱捕滥捞,好比竭泽而渔,终会出现无鱼可捕、自己及子孙生计堪忧的惨境。所以,早在夏商时代,就有夏季三个月不捕鱼的规定———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这不是古人傻,而是“有眼光”。捕获鱼虾蟹,太小的、母的要放回大海,目的是让其休养生息,永续利用。 近二十多年来,渔业捕捞技术越来越先进,能力越来越强大,范围越来越宽广,做法却越来越野蛮。有人不管什么休渔期不休渔期,随意、无序捕捞海洋鱼类,使用“绝户网”大小统吃、赶尽杀绝。可怕可叹的是,由于制度不严、监管不足、打击不力,一些目光短浅、贪得无厌者大赚特赚,却啥事儿也没有,引得甚或逼得别的渔民也跟着做,造成“公地悲剧”,使得“东海无鱼”危机日趋严重。可以说,任由这样下去,就像有些渔民所言,“只能要死大家一起死”。对此,媒体多有报道,有识之士和“有眼光”的渔民也大声疾呼:保护东海渔业资源,再不行动就来不及了。 审时度势,积极应对,浙江打响了“保护幼鱼攻坚战”和“伏休保卫战”。去年10月1日起,我省开始施行《海洋渔业资源重点保护品种可捕规格及幼鱼比例制度》,明确了海洋渔业资源的18个重点保护品种、最低可捕规格,以及一网渔获中幼鱼所占最高比例等;如超过规定规格和比例,一经查获,将依法处罚。今年,早在禁渔期前,全省就部署了“史上最严护鱼措施”,提出“要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彻底打消违法违规者的侥幸心理”。现在看来,确实做到了“史上最严”。禁渔期间,一福建船主使用禁用工具偷捕7.5公斤鱼,被判拘役4个月,网友说,这大概是史上最贵的鱼;玉环两名渔民使用禁用网具非法捕捞水潺(豆腐鱼)10公斤,被玉环县检察院批捕;路桥两名船长使用“断子绝孙网”非法捕捞,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和六个月…… 不是一起两起,而是81起;不是一人两人,而是390人;不是罚点款了事,而是该批捕的批捕,该判刑的判刑,显示了打击非法捕捞的坚定决心,也在渔民中造成了极大震撼。这样的“最严”,是对渔业资源的最好保护、对严格执法的最好宣传,也是对海洋生态的最好保护,更是对广大渔民及其子孙后代乃至我们所有人久远利益的最好保护。 报道说,和往年不同,今年的严苛,更在于海洋渔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空前紧密。在沿海的宁波、温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六市,浙江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破坏浙江渔场渔业资源犯罪阶段性专项立案监督,重点监督非法捕捞水产品、污染海洋环境两类犯罪,这在全国是第一次。这些年,交警严而又严、驰而不息查酒后驾车,效果显著,让人津津乐道。严查非法捕捞,今年开了个好头,也应该把“最严”进行到底,久久为功,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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