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在《经济参考报》刊文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以来,一些地方陆续制定了配套管理办法,其中的一些限制政策引发了争议,包括禁止外地牌照的车辆和外地户籍的驾驶员在本行政区内开展网约车营运,明确要求对网约车数量实行管控,以及规定网约车的运价、车型要高于本地出租车等。 网约车作为分享经济的代表,符合新经济模式的发展趋势。面对分享经济带来的挑战,政府应转变思维方式和治理手段,创新监管方式,避免网约车回到传统出租车管制模式下,构建适应分享经济的规制模式,促使制度转化为推动分享经济健康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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