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6年09月23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规范网约车价格不能全靠“用脚投票”

  新华社记者 段续

  

  涨价,是近一段时间以来网约车乘客的共同感受。有一种观点认为,对于网约车涨价不必太过担心,要相信乘客有“用脚投票”的能力对网约车涨价进行制衡。这种看法有道理,但不全面。把规范网约车价格完全寄希望于消费者“用脚投票”,很可能养痈成患。

  网约车涨价背后,是市场格局的深刻变化:滴滴优步合并后,从几大平台分庭抗礼到个别平台一家独大。在这样的格局下,处于优势的单个平台某种程度上已经具备了主导价格的能力,乘客即使用脚投票,其议价能力也极其有限。

  出行带有刚需色彩,网约车具有明显的公共服务属性。在涉及公共利益的服务行业,价格形成机制务必公开透明,而且需要企业、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参与,仅靠“用脚投票”进行市场自我调节,放松政府监管,容易积累市场风险。

  消费者对于网约车涨价的担心在于花钱更多。而监管部门则应更加关注网约车平台巨头合并可能产生的垄断及其危害。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业内巨头合并一旦形成垄断格局,发挥垄断优势,就可能会损害公众利益。涨价只是垄断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垄断的危害远不止于涨价。

  虽然目前几大网约车平台合并尚未被有关部门判定为垄断,涨价有平台弥补前期补贴,追求盈亏平衡的因素。但滴滴等平台作为网约车市场上的庞然大物,其市场行为、服务质量、价格水平应该更优更强,这是行业龙头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推卸不得。

  企业要严格自我要求,监管部门更要高度关注,不能借着“交给市场”的名义而偷懒。维护各个经济主体间公平竞争,防止某一两家企业形成垄断,这是良性市场环境追求的目标。打击垄断的关键还是在监管,而不是仅凭老百姓“用脚投票”。

  对网约车这一开放市场的管理,无疑具有标杆意义。有效的管理需要多方协作———既要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创造性,又要尊重乘客“用脚投票”的市场力量,还要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严格履行监管职能。网约车利益相关方各司其职、联合发力,是形成和维护网约车市场良好秩序的必由之路。

  (新华社长春9月22日电)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