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其洋 身着短衣长裙,戴着深色墨镜,左手打着黑色黄边的遮阳伞,右手臂弯里挎着手包,手里拿着话筒,身子略向后倾———这是9月20日,厦门遭受百年一遇的超强台风袭击后,厦门电视台一名女记者在街头采访一名救灾志愿者时的姿势。 这名女记者的这个姿势,被网友@小艳萍拍下并发到微博,被大量转发和热议:这是娇气还是矫情呢?不知受访的救灾志愿者面对女记者这副扮相作何感想?厦门广电集团发布通报称,本台个别记者在采访中,没有严格遵守集团相关规定,出现不当行为,违反了新闻记者职业规范,损害了新闻工作者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现决定对该记者停职,并等待进一步处理(据9月22日南方网)。 不能因为这名女记者这次是如此“采访姿势”,就断定她的采访作风一直有问题,但至少可以说,她以这身打扮采访灾后重建,确实不合时宜,也是对“老老实实”站在她对面的采访对象的不尊重,更像网友说的与周边环境格格不入。试想,如果是在烈日当空的海边沙滩上,女记者这样装扮采访,不仅毫无违拗感,而且会显得很融洽;如果她是在休假而不是采访,或者不是在救灾现场采访志愿者,而是在秀场或走红毯时采访“美女”“明星”“网红”,就不可能让人觉得“辣眼睛”。 “记者是社会活动家”,意思是,记者作为“记述社会的人”,要能同形形色色、三教九流的人“打成一片”。这是记者的基本素质和采访作风。而要与采访对象“打成一片”,无论是穿衣打扮,还是说话行事,记者都得分清场合、注意分寸。再说了,所谓“入乡随俗”,是为人处世起码的技巧和礼仪,作为一名记者,不应该不懂。有人说,女记者着装与很多普通女孩并无二致,凭什么别的女孩能在大街上戴墨镜打伞,而女记者不能?这是不懂得记者职业的特殊性,也混淆了记者工作和生活的界限。 记者被誉为“社会航船的瞭望者”,对社会负有批评和监督的重要职责。批评和监督别人,自己首先要行得端、做得正。这些年,一些官员在日常工作或抢险救灾中的“不当表现”,屡遭网友和记者曝光、质疑、批评,这是好事。但媒体和记者不能“灯下黑”,光批评和监督别人,而不注意自家言行和形象。个别记者的“不当言行”,影响和损害的是记者群体的职业形象,不可不慎。 同许多网友一样,我也认为,厦门广电集团对这名女记者的处理有些“用力过猛”。这也是这些年一些地方政府处理此类事件的惯用手法。一旦有公职人员的“不当表现”被网友或记者曝光,引发热议,为平息民意,便不问青红皂白、是非对错,急匆匆地对“涉事者”停职、撤职或开除了事。就算厦门广电集团有规定,出了这样的事,是不是就全是女记者个人的错?管理层平时有没有尽到教育和督导之责? 从画面上看,这名女记者年纪不大,如果这次“不规范采访”只是思虑不周、经验不足的无心之举,那就不应该一棍子打死。因为穿着打扮不妥而不是什么大错大恶成了“网红”,她已经受到了教育,得到了教训,无论是广大网友还是她的单位,应该本着与人为善、治病救人的原则,给她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当然了,这样的教训,别的新闻工作者也应该记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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