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规定,要求在自治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特殊情况需饮酒要报本级纪委(纪检组)审核批准。《规定》还特别指出,所称一律不准饮酒,是指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任何酒类。记者梳理发现,近两年,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安徽等省份已出台公务接待“禁酒”规定(9月29日《新京报》)。 自2007年河南信阳市出台“禁酒令”以来,不断有地方自觉加入“禁酒”行列。2013年,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公务招待不得提供高档酒水,近两年各地出台“禁酒令”是在落实这一规定。从实际情况看,公务接待饮酒现象比以前大大减少。 2012年,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曾表示,我国全年公务用酒量是每年一个“西湖”。这一说法是否准确无法验证,但过去公务接待中饮酒现象确实很疯狂很普遍。如今,饮酒现象减少就有“禁酒令”之功。 如果说早期“禁酒令”是初级版———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近两年“禁酒令”则是升级版。所谓升级,是指不分午餐晚餐一律禁酒;而且,对于什么酒属于被禁止范围,也作出了详细规定,更具有可操作性。安徽还要求国企也执行“禁酒令”,含酒精饮料也被禁止,这是升级的又一体现。笔者以为,升级版“禁酒令”的内涵更为丰富,需要公务人员尤其是各级官员真正读懂。 “禁酒令”之所以升级有多种原因,首要原因是中央禁令越来越严。无论是八项规定、反“四风”,还是《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都体现出一个“严”字。公务接待“禁酒”自然也要严起来,与中央精神保持一致。规定越严,“禁酒”效果才越好。 坦率地说,早前禁止公务人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存在局限性,因为其他时间段公务接待饮酒同样会带来很多问题。之前,“禁酒”对象限于公务人员,但国企公务接待饮酒也很严重,不仅浪费国有资产,还养成不正之风。总之,如今更严的“禁酒令”弥补了以往“禁酒令”很多缺陷。 次要原因是顶风违纪现象仍不少。公务接待饮酒现象虽然减少了,但没有完全禁绝,不仅各级纪检部门曝光了不少典型案例,媒体也揭露了很多问题,还有一些自我“举报”案例,比如,有的官员饮酒身亡后暴露出公务接待饮酒问题。当违纪现象仍存在甚至在升级,“禁酒令”也有必要升级。 其三,官场文化需要进一步改变。“禁酒令”具有促进公款节约、改善党风政风等功效。除此之外,还有改善官场文化积弊之妙用。在很多地方,官场文化沦落为“酒桌文化”,比如,会喝酒才能进入某个圈子获得提拔重用,喝什么酒也是面子问题等。 其四,公务人员生命健康需进一步重视。公务接待中喝酒致死案例不少。还有数据显示,领导岗位公职人员的体检异常率很高,酒精是原因之一。从保护公务人员生命健康的角度来说,“禁酒令”也有必要升级。 所以,每个公务人员应读懂升级版“禁酒令”的内涵,自觉抵制公务饮酒,尤其要监督“禁酒令”落实。从各地情况来看,落实“禁酒令”主要靠纪委,对人力有限的地方纪委来说,无法做到监督全覆盖,怎么办?就得鼓励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其中,公务人员作为“内部人”,更有利于监督公务饮酒。因此,在有关部门通过财务检查、审计和明察暗访等形式落实“禁酒令”的同时,还应鼓励群众举报,因为群众无处不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