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6年09月30日 星期五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索要销售凭证”不能省

  朱晨凯

  

  做水产生意的网友“高女士”从路林市场批发购入鳊鱼,因含过量抗生素面临被处罚。“高女士”觉得很冤,称自己从未添加任何违禁药品,但拿不出批发商的销售凭证,进货时对方只给了一张手写的单子。路林市场称已为每个摊位配发了销售凭证,这项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9月26日《宁波日报》)。

  如果有据可查,“高女士”冤不冤很容易说清楚。既然路林市场有销售凭证这样的溯源机制,为何在交易中没有推广开来?原因无非两个:一是商户嫌麻烦或怕惹事而不肯用。嫌麻烦情有可原,怕的是一些商户存在违规行为,用手写单子,既能防事后“高女士”们来追责,又可以逃避市场监督。二是消费者没索取正规凭证的习惯。这不难理解:很多人愿意信任“路林市场”这样的品牌,防范意识没那么强,商户开手写单子,不会太较真;也有些消费者并不知道有正规销售凭证,因此手写单子也就成习惯了。

  没出问题时,这些流程看似“合理”,但出了问题,影响就是多方面的:违规商品流入社会危害百姓,卖问题商品者因无法溯源得不到处罚,对整个市场造成负面影响,规矩的商户“连带受罚”。既然市场有销售凭证,就应该让它发挥实效,一方面加强对商户的宣传,督促那些“有却不用”的商户“有就必须用”,严厉打击违规违法商户,规范交易行为;另一方面加强对消费者的引导,让其知晓索要销售凭证是麻烦了点,但这一环节不能省。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