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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0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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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破解用地“批而未供”顽疾出大招

供地率不达标退回用地申请

  本报讯(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徐燮彪 毛玮玮)已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单位迟迟不来办理供地手续,将土地闲置;另一方面,急需用地的企业却难以落实用地指标。今后,这样的情况在余姚将不会再出现。今年,该市国土部门祭出两个大招,成功破解建设用地“批而未供”顽疾。

  第一招,先缴费后报批。像划拨用地,以前先申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待省政府批准后,再办理具体建设用地供地手续。现在余姚国土部门将分步报批变为同步报批,要求用地单位在“农转用”报批的同时办理具体建设用地供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省级耕地开垦资金费,促使各用地单位理性报批土地。

  第二招,供高不供低。余姚国土部门出台规定,结合乡镇(街道)历年的供地情况,根据前5年的供地率来决定是否供地。供地率达到或者超过60%的,受理用地申请;达不到60%的,除民生工程外,概不受理用地申请,促使有关乡镇(街道)自行整改。

  据统计,截至9月20日,余姚今年共上报审批用地1856亩,收取规费2亿余元,全部上交入库。该市有22个、总计面积135亩的报批项目,因所在区域供地率偏低等原因被退回申请。

  余姚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说,通过实施这两个大招,改变个别地方“重用地指标、轻项目开发建设”的观念,把宝贵的建设用地给予真正需要的企业来开发建设,用“硬指标”有效遏制土地闲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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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