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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0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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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叫板”垄断企业的范本意义

  王石川

  

  因认为0.5%的水费逾期违约金过高,日前,江苏消协一纸诉状,把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这是全国首例针对消费领域垄断类企业提起的公益诉讼。目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10月31日《中国青年报》)。

  江苏消协的底气在于,南京水务集团的违约金收取确不合理。按照原建设部相关函件所称,(城市供水企业)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计量逾期付款违约金。而南京水务集团所定的标准是,按每日应缴水费数额的0.5%支付违约金,这远超利息标准。其实,即便违约金标准为0.5%。,或者更低,只要未与消费者协商,自行设置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便不合理也不合法。

  众所周知,消协是消费者的娘家人———中消协曾说过,做消费者贴心的“娘家人”。故此,各级消协有责任为消费者撑腰。前不久,中消协就手机退货向三星公司提出八项要求,这一硬气之举,受到网友盛赞。此前,浙江省消保委以上海铁路局强制实名制购票乘车后,遗失车票的消费者另行购票损害消费者权益为由提起诉讼。该强硬时不疲软,该发声时不失语,该出手时不袖手,才能赢得尊重,消费者也才能把其视为真正的娘家人。

  具体到此次诉讼,消协面对的是强大的“对手”,也是消费者一向头疼的“对手”。有律师坦言,“作为消费者协会,有必要代表广大消费者,对一些由垄断企业或强势企业设立的格式合同,明显过高或者不是公允约定的条款,要求进行一些合理性的调整。”在强悍的垄断企业面前,单个的消费者往往付不起足够精力和财力,也没有专业的团队力量,这大概是一些垄断企业有恃无恐的一大原因吧。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既是公用事业,也是垄断行业。作为公用事业,本应具有公益属性;而作为垄断行业,又存在各种“霸王条款”。普通消费者面对公用事业中的“霸王条款”,几乎无力反抗,而且没办法“用脚投票”。这个时候,消协挺身而出,就凸显了深刻意义。

  至于该案能不能像一些业内人士所称的,成为破除垄断行业“霸王条款”的公益诉讼样本?目前,尚无法得出确切答案。但可确定的是,只要越来越多的消协勇敢站出来,为消费者发声,垄断行业的霸王条款就会越来越少;只要消费者迸发出强劲的维权精神,自身权益就会获得更好的呵护。

  据报道,美国也有消协———美国消费者利益委员会、美国消费者联合会、美国消费者联盟等。当消费者遭遇伤害,相关维权机构就积极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善于替消费者出头。我们的消协如今也越来越不辱使命,这是令人欣慰的权利觉醒,也彰显了责任担当。

  有为才有位,各级消协的每一次努力,即便未能成为制度性范本,但乐于行动,就该赢得掌声。无论消协还是监管部门,惟有不断主动“刷存在感”,消费者才能拥有安心而公平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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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