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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0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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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笼子与紧箍咒、防腐剂

  鹿 鸣

  

  以全面从严治党为鲜明主题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个重要文件,达到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结合的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是完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这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这是解决党内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需要。

  《准则》和《条例》详尽具体,内容丰富,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限制权力,使权力运行在健康的轨道。如何限制权力?人们有许多形象的比喻,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铁笼子、紧箍咒、防腐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上说,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形成不能贪不敢贪机制,给权力涂上反腐剂戴上紧箍咒。《准则》也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权力有五大特性:惯性、稀缺性、强制性、可代理性、可交换性。可交换性,即权力能与钱、财、物、色进行交易,这些交换的实质就是腐败。所以说,权力是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老百姓办好事,用得不好,误民误事甚至滋生腐败。如果不进行限制和监督,手中有权的官员能把“可交换性”发挥到极致,换来他需要的一切东西,闹得天下大乱。因而,制订《准则》和《条例》的重要着眼点,就是为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子,给权力涂上反腐剂,戴上紧箍咒。

  关权力的铁笼子,《准则》和《条例》规定得很严格:这个铁笼子应当是刚性的,不容侵犯的,而不是一挣就脱、一碰就碎的纸笼子;应当是疏密合理、切实有效的,而不是空隙大、漏洞多的假笼子;这种笼子应当是强制性的、永久性的、紧紧锁牢的;这种笼子必须时时处于明处,让笼子里的权力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组织监督,权力运转的一举一动都在全社会的视野之内,稍有越规就会有人质疑,谁敢乱伸手就可能被查究。以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使官员自觉遵守《准则》和《条例》,有权不敢乱用、胡用、滥用,不能贪,不敢贪,不想贪,清白自律,循规蹈矩。

  制约权力的紧箍咒,必须具有严肃的权威性和强大的震慑性,平时可起到震慑作用,关键时刻可约束行为。权力天生有一种无限膨胀的欲望,有不想受任何约束的野性。没有戴上紧箍咒的权力,就像大闹天宫时的孙猴子,胆大妄为,无所顾忌;戴上紧箍咒的权力,则像取经路上的孙猴子,循规蹈矩,只干好事,不干坏事。《准则》和《条例》就是新形势下的“紧箍咒”,多念常念,可保风清气正。

  给权力涂上反腐剂,是为了让权力不变质、不腐烂,不成为谋私的工具,始终掌握在清正廉洁的官员手里,为人民谋利,为国家服务。自然界里,人们通常会为食品、药品、颜料添加防腐剂;在社会领域里,我们也需要给各种大小权力涂上反腐剂,以保证权力姓公不姓私,做好事而不胡来。具体来说,就是要坚决落实《准则》和《条例》,使官员树立谨慎用权不想腐败的坚定信念;通过无所不在的监督使官员在阳光下使用权力,没有任何腐败的机会;通过毫不手软的严惩,重典治贪,“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腐败现象零容忍,让官员不敢腐败,害怕腐败,自觉检点,廉洁从政。

  限制权力,是个重大、持久又必须解决的课题,既需要理论的正确,更需要实践的力度,《准则》和《条例》的出台,必将在这方面大有所为,大显身手,大见成效,我们对此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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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