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清 地方政府是贯彻落实国家大政方针的主要阵地,也是领会中央领导讲话、落实中央精神的落脚地。然而,部分地方政府在贯彻落实中央重要讲话、决定精神和方针政策的过程中,存在理解偏差和执行错误等现象,导致中央重大决定或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基层丧失效力,损害中央在人民心中的权威形象,给地方政府工作造成负面的后果,影响了全国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造成地方政府对中央精神理解偏差的主要原因 第一,在中央部署统一性和地区发展不均衡性之间存在着矛盾。这个矛盾表现为两点:其一,落实中央精神的内在要求与地方政府财力和行政能力不相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需要地方政府提供相应的财力和人力支撑,但是从地方来说,东南部沿海发达地区和西北部、中部贫困地区发展的差距较大,发展不平衡,部分发展落后地区无法提供足够的财力和人力来执行中央精神,又不得不对其作出回应,所以,只能按照自己现有的经济水平和施行能力对中央精神作出解读,并提出执行方案。相对发达地区则会利用自己的区域优势和先发优势,对中央精神做出更有利于自己的解读,并利用自己的优势向中央施加影响,使一些中央决议朝着更有利于自己所在地区发展的要求倾斜。其二,中央精神与地方目标和需求存在偏差。中央文件、领导讲话、会议精神等更多是大局眼光和全局战略,以平衡、统一方式统筹部署,但是各个地区的发展目标和需求是不一致的。这使得各地在贯彻中央精神时所秉持的理念不一样。部分地方政府往往会结合地方发展实际对中央精神做出相应改变,造成部分地方政府“跑偏”的客观现象。 第二,在中央精神执行的全面性和地方政府领导执政绩效的可预期性之间存在着矛盾。在领会和执行中央精神的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领导倾向于在短期内容易产生优良政绩的工作下功夫,将其作为自己施政的焦点和重点,针对不利于自己政绩的中央决策和决议、领导讲话、会议精神等,他们会选择性地理解和执行。他们往往不愿做“无效工作”或“低效劳动”。笔者把这种现象称为“领会和消化中央精神以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现象。 第三,在中央决议和中央精神执行的客观要求和地方政府领导主观意愿之间存在着矛盾。中央决议或中央精神一般会有一些新的提法。新提法存在有待确定的解释空间,中央决议或中央精神在层层下达过程中,先从中央到省级,省级再结合实际下达到地市级,再下达到县级,这种自上而下的传递和解读过程,由于每一层级领导的理解、领会和领导理念各有不同,对同一个中央决议、中央领导讲话或政治文件,不同层级的每一个领导者都会作出自己的主观解读,最终的施行结果可能偏离中央精神。 要改变对中央决议或中央精神进行过滤、筛选和处理的思考方式 地方政府要算各种不同的“账”,不仅要算经济账,还要算社会、政治、文化和生态等方面的账。要改变有些地方政府领导这样一种思考问题的方式:在头脑中对中央决议或中央精神进行过滤、筛选和处理,只留下对自己有利有用的部分,剔除对自己不利无用的部分。 地方政府领导要以大局意识对待中央精神,加强自身理论学习,不断章取义,不穿凿附会,做到抓关键、求本质。中央会议和领导讲话不可能考虑到每个地方的每一个方面,学习者要灵活掌握中央会议和领导讲话,了解中央会议或领导讲话针对的具体问题和特定语境,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会议精神,熟悉中央会议的具体内容。在原则上保持与中央会议精神高度一致,落实中央会议精神不打折扣。这是首要步骤,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因此,学习态度要认真和真诚,做到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不偏不倚、仔细研读、全面领会,从大局上考虑党中央提出该精神的目的、意图和条件,抓住核心思想、本质所在,理解中央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这一问题与本地的关系,正确领会中央精神,在施政过程中把中央精神贯彻到实处。 地方要在中央的战略布局中把握发展的重大机遇 地方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地方特殊情况,落实中央精神。地方政府需要在中央精神和地方发展目标中寻求平衡点,把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结合起来,把握发展的契机和机遇。地方要重视创新,主要是政府服务创新,更好地为发展地方社会、政治、经济、教育和文化做出贡献。地方政府需要深刻认识到,虽然中央的发展目标和方向并不一定有利于每个地方的当前发展目标和需求,但是它更具全局观、前瞻性和方向性,是地方政府发展的长期目标。因此,地方要避免“跑偏”中央精神,不能只着眼于本地的短期目标,而要抓住中央的长期规划和战略布局,把自己的短期目标和中央的长期目标有效结合,兼顾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在中央的战略布局中把握发展的重大机遇。 此外,要完善地方政府的领导责任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评估地方领导对党中央精神贯彻执行的力度。把地方政府领导对中央精神的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这是避免地方政府领导“拈轻怕重”“避重就轻”“只抓出政绩部分”等情况的重要手段。 总之,地方政府领会中央决议和中央精神“不跑偏”是一门大学问。担任地方领导工作的同志,要善于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心中有“大理想”,胸中有“大智慧”,视野要宽广,眼界要高远;要善于把握大势,有大局意识,在工作方向上不犯迷糊,懂得分寸和进退;要善于正确处理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关系,知道政府工作的边界和自己肩负的使命;要善于借鉴其他地方政府的工作经验,平时多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因地制宜,做好地方治理工作,准确领会中央精神。 (作者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来源:人民论坛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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