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住建部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各地应因地制宜,在新建和改建公厕时,按照3:2的比例设置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人流量较大地区为2:1,严格按照新标准提高女性厕位比例(11月20日《新京报》)。 俗话说“人有三急”,其中之一就与厕所有很大关系。在商场、景区、车站等公共场所,比较常见的一幕是,女厕前排成长龙,而男厕前人流稀少。这种现象,不仅引发“性别歧视说”,甚至还出现了“占领男厕”运动。 女性如厕难,原因之一是公厕设计标准不合理。现有标准是,厕所男蹲(坐、站)位与女蹲(坐)位的比例宜为1:1~2:3。很多地方就是根据“1:1”设计的,但忽略了男女性别差异———女性如厕时间通常是男性2—3倍,所需空间也较大。新标准把女性与男性厕位“3:2”作为最低比例标准,并要求人流量较大地区为2:1。按此设计公厕,大大提高了女性厕位比例,有利于促进性别平权,也让厕所文明乃至城市文明前进了一大步。 不过,修订纸上标准容易,改造存量公厕不易。今后增量公厕自然要按照新标准设计,但存量公厕受空间、结构等因素制约,从技术和成本的角度来说改造难度较大。因此,新标准实施后,一些公共场所仍有可能存在女性如厕难。这需要城市管理者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 实际上,城市公厕不仅需要调整男女厕位,更需要一场较为彻底的“厕所革命”。有必要以修订《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为契机,让城市公厕从设计标准到卫生标准再到如厕文明等发生一次大变革。 今年3月,广州番禺北师大南奥实验学校里几名小学生给校长上书,指出学校厕所太臭,憋到家里才“方便”———这是城市公厕卫生差的一个缩影。其实,学校公厕相对来说还算“干净”的,一些城市的车站、菜市场、城乡接合部等场所的公厕,才是脏乱差的真实写照。多年前,国家有关方面曾制定《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但是,一方面该标准没有真正落实,另一方面也未必适应社会发展。因此,城市公厕卫生标准既需要早日进行修订,也需要有关部门把公厕卫生状况纳入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监管。 再如,很多地方还存在收费公厕,有的收费很随意,这也亟待改变。因为公厕姓“公”,具有公益属性,市民如厕也是民生问题之一。能否在《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中明确公厕的公益属性和免费原则,值得考虑。当然,公厕免费的前提是明确政府投入、管理、维护的责任。 另外,需要提升如厕文明水平。公厕其实是观察城市文明的“窗口”,一个城市市民素质高低,也能从如厕看出来。尽管公厕一般有文明如厕提示,但部分市民我行我素。《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中有“尿歪罚款”的条款,虽被舆论质疑,但立法初衷毋庸置疑。 除了国家层面需要推进厕所革命外,各地还可以进行更多探索。比如,广东、河南、山东等地部分机关单位的厕所对社会开放,北京、上海等地推出无性别公厕等,就是一种积极探索。事实上,解决如厕问题可探索的空间依然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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