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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0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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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

培育长江经济带
节能环保产业集群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近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联合印发了《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加快创新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长江经济带现代产业走廊。方案中,与环保行业相关的着实不少。节能环保领域、新能源领域和新能源汽车领域都名列大力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中。

  在节能环保领域,方案要求,重点发展高效节能、资源循环利用、先进环保装备,加大先进节能技术创新和示范,加强节能标准宣贯与实施,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发展节能型、高附加值的产品和装备。

  在新能源领域,方案指出,要依托沿江绿色能源产业带,重点发展核能、风电、智能电网、页岩气、太阳能光伏、生物质能源。核能方面,在四川等地开展新一代核能技术和先进反应堆研发;风电方面,在四川等地推进风电产业规模化发展,提高风电技术水平;太阳能光伏方面,在江苏等地开展生物燃气、液体燃气等技术研发。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方案计划在上海等地推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产业化,重点支持驱动电机及控制系统、储能系统、整车控制和信息系统、快速充电等关键技术研发;在沿江地区,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公共交通、物流、邮政等领域推动纯电动汽车应用示范。

  方案还指出,要培育包括“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和“新能源装备产业集群”在内的十大新兴产业集群。以成都、长沙、杭州、重庆为核心,提升节能环保设备、水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和固体废弃物利用能力,以江苏、上海、重庆为核心发展先进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及环保服务业;依托四川、上海、江苏、浙江发展核电装备集群,依托四川、上海、江苏、湖南、重庆发展风电装备集群,依托重庆发展页岩气装备集群,依托上海、江苏、江西、安徽发展太阳能光伏装备集群。

  此外,方案中还明确了实行差异化产业政策。在若干有条件的地区,对使用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产品等新兴产品和服务的用户,完善简化政府补贴申请及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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