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诗平 北京市旧城区332处名人故居保存完好的仅有80处,多为纪念馆、博物馆、单位用房和名人后代独院住房。其余200余处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失修情况。北京市名人故居保护面临的困境,其他历史文化名城同样存在(12月12日《工人日报》)。 近年来,随着旧城改造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如何保护好包括名人故居在内的历史文化遗产,已经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严峻问题。据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结果显示,全国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总量当中,新发现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总量为536001处,其中约4.4万处不可移动文物已消失。 名人故居是供人触摸历史的“活化石”,除了建筑本身的价值,更是一座城市历史文明的微型样本。城市的历史脉络和文化气质,能够从名人故居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一厢一院上辨识、显现出来,保护好名人故居和历史宅院,就是传承城市文脉、塑造城市精神不可或缺的人文基础。相反,任由这些名人故居消失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对不起历史先贤,更有愧于后人。 在名人故居的保护工作中,除了一些地方存在的乱拆乱建现象外,还存在一种不良现象值得重视。即,就保护说保护,将名人故居束之高阁,认为深藏“闺中”才是不被破坏的保护。这样的保护看似合理,却忽略了问题的根本:为什么要保护“活化石”?因为“活化石”有文化价值,作为文化遗产是“城市的精神家园”。但“精神家园”的价值,最终必须通过“活化石”和群众接触才能体现。名人故居群众看得见、走得进,“活化石”才会有温度、有生命。很多名人故居隐身大杂院,破败杂乱,面临消逝的困境,就在于没有很好地处理好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关系,没有让名人故居最大限度地与百姓生活互动起来。 历史文化名城的名人故居资源丰富,不好好开放利用,其实也是一种“财富”浪费。因此,对名人故居,政府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要改变“大包大揽”的思维,用完善的制度让更多名人故居走向开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名人故居的保护性开发。这样政府节省了开支,只负责做好监督工作,就能达到保护目的,可谓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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