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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馨香花艺”填写的地址是“芭菲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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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购便利店(文景街店)”公示的营业执照无法看清。 |
“ “今年以来,手机淘宝开设了一个‘到家’新功能。但那上面的店家,好多没有公示营业执照。不仅如此,有些在公示的营业执照,明显对不上号,好像盗用了别人的。” 近段时间,有不少网友通过宁波民生e点通热线81850000,反映淘宝“到家”平台上的众多乱象,并强烈建议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并加强对这些乱象的监管和惩处。 淘宝“到家” 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东东 打开手机淘宝APP,您可在首页上看到一个“到家”的标志。点入并输入您所在的位置后,页面上便会跳出一大串各种各样的商户名字。 这些商户都是一些在你周围的线下实体店,消费者可以在线上选择相关商品以及各类家政服务。在你下单并支付后,商家会在承诺的时间内把货物和服务送到你的所在地。 截至2015年5月,淘生活、58到家、美团到家、京东到家、到位、大众点评都推出了类似服务。但淘宝今年7月推出的这个“到家”貌似有那么一点儿“新意”,强调了超市式的便利服务,即:与线下大小超市合作,为用户提供最短时间内的各类零品、饮料、粮油、佐料以及日用品的送货到家服务。 记者体验后还发现,淘宝的“到家”只是为线下实体店提供了一个入驻的平台,实体店只需下载“到家”商户专用APP便可申请入驻,不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经营食品类的商家,也只要在线提供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相应法人手持身份证照片等相关证明即可。而在物流配送方面,则是由线下各商家自行解决。 网友担心 资质审查怎能如此不严 不能不说,入驻淘宝“到家”,目前门槛有点低。而正是这低门槛,让这件便民的好事出现了一连串的乱象,并给当地消费者和市场管理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根据网友投诉,记者仔细检查宁波地区的淘宝“到家”商户,并从中发现了三大问题。 首先,平台上大量商家没有公示营业执照,并且线下经营地址也非常含糊。比如,“凤凰便利店”没有公示营业执照,地址栏中只写了“火炬大厦”四个字;“张斌桥雨润猪肉专卖”没有公示营业执照,地址栏中只写了“张斌桥菜市场(公交站)”几个字;“宁波馨香花艺”也没有公示营业执照,地址栏中也只有“芭菲娜”三个字。 第二,有些商家虽然公示了营业执照,但存在执照模糊、执照过期的情况。“闪电购便利店(文景街店)”公示了营业执照,但是营业执照的表面有强烈的反光,上面的内容无法看清。同时,这个商家的经营地址也不准确,只有“文景街”几个字。 “小辉水果园”也公示了营业执照,但是仔细一看,这张营业执照的有效期是2015年8月29日,已经过期。 第三,很多商家虽然写明了明确的经营地址,也上传了清晰的营业执照,但是记者发现,营业执照上的信息和商家公示的信息居然不对应。 “切吧多乐水果店”公示的地址为解放南路192号,而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却为海曙区药行街202弄269号(1—34)。记者前往解放南路192号,竟然发现这家店面是“包商银行”。 “水果入口”公示的地址为茂兴街52—9,而营业执照上名称却是“宁波市江东明楼阿杰烟杂店”,地址在曙光路95号。记者在茂兴街找到了这家店面,其店面名字的确和网上公示的一致。这就奇怪了,其“宁波市江东明楼阿杰烟杂店”的营业执照又是从何而来呢? 这是不是营业执照上的分店?带着这个疑问,记者前往探访。 “这家水果店是你们家开的吗?”记者打开手机上的淘宝“到家”询问“阿杰烟杂店”的老板。 “不是,这是哪里的店?”阿杰烟杂店老板拿过手机问。 “淘宝‘到家’上面,真的不是你开的吗?” “不是,他怎么会有我们家的营业执照照片?”老板仔细看了看手机又急又气。不由分说,他拉着记者当即赶到明楼工商所强烈抗议:“这样真的太危险了,别人拿我的营业执照做生意,这可都是吃的啊,万一出了人命关天的事,责任该由谁承担?” 当天下午,明楼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发现“水果入口”水果店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可为什么这家商店在网上公示时,却冒用了别人的营业执照呢?“水果入口”的解释是:证件并不是自己上传的,而是淘宝的工作人员到店里来拍的。至于为什么会弄错,他不清楚。 为此,12月15日,记者电话联系了淘宝“到家”平台,除了举报一些资质不合规的商家外,还咨询“商家资质审核为何会有如此多的漏洞”? 12月16日,淘宝“到家”回复记者,并将球踢给了“饿了吗”。工作人员表示,记者投诉的店铺都是“饿了吗”平台上的商家。对于这些商户,淘宝只是做了个简单的搜索整合,提供了技术支持而已。 在宁波,入驻淘宝“到家”的“便利超市”目前已不在少数。每输入一个地名,记者发现,自己周围的大小超市有数十家。但这么多的实体店真的存在吗?如果存在,其商品货源是如何被检验被管控的?如果实体店不存在,抑或只是一个小仓库,那么,这些仓库,尤其是那些经营散装式食品以及分切式水果和蔬菜生鲜的仓库在哪里?是否符合卫生条件? 调查中,记者发现,今年我市四周边两部位专项整治时发现的学校周边小超市存在的一些三无“五毛”小食品,在“到家”的这些便利超市中居然堂而皇之,多处可见…… 网络交易 部门能否多些主动作为 关于网友对淘宝“到家”的投诉与疑惑,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做出了如下回复: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于其中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违法行为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另外,关于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淘宝网的注册地在杭州。记者查看了《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网络交易经营者的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建立档案并定期更新。对于违反了这条规定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平台经营者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远水解不了近渴。面对身边雨后春笋般涌现的“线下实体店”,众多网友依然殷切期盼:我市相关部门能否与时俱进,想方设法,开拓创新,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与健康,也为规范宁波的市场秩序,多些主动作为!(傅钟中 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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