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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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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霸王条款”
趁消费旺季死灰复燃

  奚旭初

  

  离春节还有一个多月,年夜饭预订已进入高峰,多家京城老字号餐厅更是“一桌难求”。有的餐厅有最低消费要求,甚至连大厅圆桌也设最低消费(12月22日《北京晨报》)。

  最低消费是“霸王条款”,消费者怨声载道,法律也已宣判其“死刑”,然而现在趁年节消费旺季又死灰复燃了。北京这个情形,其实也是更多地方的缩影。借年夜饭还魂,把年夜饭弄成“年夜烦”的“霸王条款”也不只是最低消费,还有“预订押金”、强收茶水费、餐具消毒费、餐位费等。一些饭店在年夜饭预订中更“霸道”,菜品餐单都不提供,只告诉消费者有几荤几素、几凉几热,限时吃完撤席等等,大做“霸王生意”。

  “霸王条款”强制消费,侵犯消费者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属于违法经营。常有人批评消费者,面对侵权行为,不敢挺身而出、依法维权。事实上,消费者势单力薄,在很多时候,很难对“霸王条款”说不。消费者的无奈,折射出消费环境的欠善,更折射出市场监管的缺位。近年来,尽管“霸王条款”日薄西山,但商家乘年节消费卷“霸”重来,无疑凸现了监管的薄弱环节。

  我们并不奢望商家个个都是“义商”,但我们希望有一个商家想乱来也不敢的市场秩序。每临节日,市场监管部门习惯发出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当心消费陷阱。消费提示当然要,但监管部门更要主动介入,深入市场一线,贴近消费前沿,明查加暗访,实现有效监管,整饬市场秩序,净化消费环境,为消费者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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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