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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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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政维护上升到法律保障

我市确立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进入全国第一方队目标

  本报讯(记者崔小明)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昨日,市文广新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举使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和基本文化需求从行政性维护上升到法律保障,具有重大意义。据了解,我市将按照保障法的要求,多措并举,大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水平在2020年进入全国第一方队。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中共宁波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决定》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今年,《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意见》统筹设计了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内容、产品类型、供给方式、信息反馈、绩效评估等方案。此外,通过整合资源,我市还建立了由市级22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宁波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

  近年来,我市有关部门在宁波市文化馆、宁波市图书馆和宁波博物馆组建了理事会制度,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管理。“十二五”期间,市县两级每年投入近5000万元用于购买戏剧、电影等各类文化服务。全市每年送电影下乡25000多场次,送戏下乡6000多场。截至2016年底,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基层文化宫实现高标准全覆盖,文化站和村(社区)基层文化宫平均面积分别达到5580平方米和767平方米,建成农村文化礼堂821个,每千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超过300平方米,位居浙江省前列。鄞州区、慈溪市、镇海区分别成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要求,我市将“补齐短板、拉升标杆”,争取到2020年,建立与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主要指标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方队,成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先行区。

  至2020年,我市每万人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人均文化事业费达到150元;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书1册以上,每千人拥有阅览座位数30个;乡镇以上每年将举办群众文化活动1000个以上,讲座500个以上,展览500个以上;每万人参与业余文艺团队人数在500人以上,业余文艺团队达到7000支;每千人拥有艺术表演场所座位5个,年人均观看演出1场次;公众满意度90%以上。我市还将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和保障标准,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纪念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

  目前,我市正在实施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五大工程:一是实施“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二是实施公共文化设施优化工程。重点推进宁波市图书馆新馆项目,启动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宁波市文化馆新馆、宁波新音乐厅等重大项目;三是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工程,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指导性目录等相关规范;四是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智能化工程,探索“互联网+公共文化”建设;五是实施公共文化国际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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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