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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0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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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乡社区治理与共享发展

  最近,由市社会学学会主办的“宁波城乡社区治理与共享发展”学术论坛,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召开,来自上海、青岛、杭州及宁波部分高校的学者与师生共80余人参加了这次学术论坛。中国海洋大学王天定教授、浙江传媒学院周迎春博士分别作了题为《被大学改变的村庄》、《“乡愁”话语的空间实践和文化政治》的主题演讲。 

  本次研讨会共评选出了一等奖论文3篇,二等奖论文10篇。在获奖论文的交流环节,鄞州区下应街道海创社区主任徐波平,对于如何做好社区居民的情绪管理,并以此推进社区治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她看来,我们习惯于考虑如何改善社区的硬件条件,如何实施优质社区公共服务,通过改善社区环境、物业服务、社区文化提升居民对社区的眷恋,但常常缺乏最起码的人文关怀。余姚市东海文化研究院院长华建新则以余姚黎洲街道学弄社区为例,认为善治关键是要社区主体的热心参与,而不同利益群里的人们,通过社区协商是社区治理的主要途径。与此意见相似,鄞州区人民法院苏家成认为,目前人民法庭与基层组织面临着如何充分发挥职能的诸多难题,而解决难题的关键,就是通过人民法庭与基层组织的相互衔接、相互结合,充分发挥优势,并做到优势互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王军伟博士则从历史出发,从东钱湖的浚湖治理出发讨论当环境风险来临时,各方特别是士绅阶层如何围绕这个议题角逐、协商,最后达到一个平衡的结果。

  象山县社科联秘书长励东升对如何规范社会治理体系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在他看来,国家治理能力就是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能力,如何通过一系列现代化制度和程序实现对公共权力的有效治理,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问题和首要命题。针对当下特别是农村的公共权力的治理还存在着诸如权责不清、关系紊乱、政出多门、缺乏监督、错位越位等公权领域的“公地悲剧”困局,关键还是要通过(上级)政府管控、公共服务外包和协商治理等三类途径,来分别推进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分片担责”和“村务会商”制度。奉化区委党校陶杰则从2015年3月开始的全省范围内展开村规民约的制订修订工作为切入点,讨论村规民约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2015年10月底奉化完成了6镇5街道353个行政村的村规民约制订修订工作,而这个实践过程表明,村规民约为农村社会提供了一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制度。村规民约的制定、实施推进了农村社会的法治化、民主化进程,有效化解了村民之间的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

  此次学术论坛,既有宏观层面的理论探讨,也有田野调查的实际观察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理论提升,还有虚拟社区中的问题讨论,从不同角度为宁波城乡社区治理与共享发展提供了不少借鉴。

  (王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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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