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朱涛在《人民日报》刊文说,健全经济法律制度,是维护市场秩序、完善政府职能的重头戏。其中,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规范市场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之一。 目前,互联网已普及到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深刻影响着市场竞争环境。如何顺应“互联网+”的时代潮流?如何制约互联网行业中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竞争法律体系内制定互联网专门规则。制定这样的规则,应立足现实经济环境,考虑制度所承载的社会预期,特别是考虑互联网技术快速更新和法律规定滞后之间的矛盾,增强适应性和前瞻性。对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类型化概括时,如果法律规定得过于严格,就有可能抑制市场活力;如果规定得过于宽松,则容易导致垄断,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并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合理规范互联网行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尤其需要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并兼顾其与相关规范之间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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