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取消个别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职称系列,整合职业属性相近的职称系列,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 □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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