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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2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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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隐私保护是对贫困生的最好尊重

  史洪举

  

  针对近日一些媒体报道的有地方学校评定助学金时让学生“当众比穷”的情况,教育部22日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保护受助学生尊严” (1月23日中国新闻网)。

  当前,部分家庭出现贫困是不能否认的客观现实,善待贫困群体也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由于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一些人可能对贫困群体产生歧视和排斥。贫困群体也会产生自卑心理,自惭形秽,羞于启齿相关信息。因而,此类信息属于应受保护和尊重的个人隐私。评定识别贫困学生并予以资助,有助于其顺利完成学业并改变命运。但如何有效识别贫困学生,则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至少不应当让贫困学生自揭伤疤,“当众比穷”,否则,就可能在物质上实现扶贫的同时导致其精神上的伤害。

  实践中,已毫无必要要求贫困生通过公开宣扬贫困信息的方式来争取救助。一是可以要求学生自行申报,让自认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辅之以民政部门证明、疾病诊断证明等材料。二是应结合大数据和信息共享优势,综合各方面因素对贫困生的进入、退出和惩戒作出判定。如可与金融部门协作配合,定期获取贫困生个人及直系亲属的资金流水和消费清单,实现精准判定。

  此外,应做到保密与公开的有机结合。确保资助项目、申请条件、评审过程、资助结果的公开透明,有据可查。让公众清楚地了解是谁通过何种程序获取了什么样的资助,而对贫困生的个人及家庭信息,则应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即应该让公众明白谁获得了资助,而不该让其窥视获得资助者不愿为他人所知的隐私。

  没了“当众诉苦”,来自身边的监督相对较弱,不排除有人隐瞒真相,夸大事实骗取资助。因此,一旦发现有骗取资助者,不仅应公开其相关信息,还应将其列入征信黑名单,并可限制其取得学历,情节严重者,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只有把贫困信息真正地作为隐私来对待,并在公开与保护之间适当平衡,坚决摒弃带有羞辱性质的“公开比穷”,才是对贫困生的最好尊重,也才能既确保贫困生评定过程的公平合理,又避免对受助者带来不必要的精神伤害,让教育公平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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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