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宁波新闻·民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7年02月06日 星期一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质检总局发布新年1号风险警示

部分捷豹汽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本报讯(俞永均 施波 金松)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2017年第1号风险警示。通告称,生产日期为2013年5月1日至2015年6月15日的部分进口捷豹汽车,存在可能引发火灾的重大安全隐患,请消费者及时联系经销商予以召回。

  根据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报告,2013年至2015年款的部分进口捷豹汽车,车辆燃油供油管与车辆底部护板及车身之间没有保持足够的间隙,可能导致燃油管磨损,极端情况下会造成汽油泄漏。对此,国家质检总局给予高度关注,同时督促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尽快组织实施缺陷汽车召回工作。

  据了解,此次存在缺陷的进口捷豹汽车全国共计22338辆,宁波地区共有4家授权经销商,分别为:慈溪路德行汽车有限公司、宁波丰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宁波天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宁波永达路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宁波检验检疫局提醒消费者,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汽油泄漏或在车内闻到汽油味,应停止使用车辆并联系经销商进行处置。在车辆安全隐患消除前,尽量避免靠近点火源或者高温区域。同时,该局将督促我市四家捷豹汽车经销商及时召回缺陷汽车,并关注事件进展情况。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