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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安 绘 |
本报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牛伟 张唯 每年的这个时间段,不少人表示很“苦恼”,因为常有亲朋好友找上门,让你帮忙投票点赞。一个两个顺手而为,但一大波投票活动扑面而来时,总是令人不胜其烦。什么“十佳宝贝”“最美员工”等等,都是微信评选活动中常见的字眼。 作为日常社交平台的微信朋友圈,充斥着过于泛滥的评选活动,不仅令人审美疲劳,同时也在消耗着我们的耐心与友情。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拉票等现象背后另有玄机,甚至被有心人称为“微信拉票经济”。 微信评选令人眼花缭乱,拉票成常态 日前,有网友在百度贴吧里“吐槽”,称自己被微信评选活动给“坑”惨了。“各路人马纷纷来拉票。投吧,一次次接连不断,令人心烦;不投吧,感觉对不起对方。” 这名网友说,最多的一天有七个好友找上门来要求帮忙投票。最后一个是她闺蜜,当时她正处在气头上,拒绝了对方,话说得有点重了。如今,闺蜜已将她拉黑,令她苦恼不已。 有类似经历的人还不少。在跟帖中,不少网友讲述了自己碰到的“坑爹”故事。比如,网友“樱花与暖冬”说,有一次她为了拉票,发出去红包一大堆,又欠下不少人情,最终拉到了最高票,但后面所谓的奖励其实是“注水货”,实际市场价值很低,支出远大于收益。 微信评选活动延伸出来的“拉票”行为,不仅被拉者不胜其烦,就连拉票者自己也吃足了苦头。家住鄞州钟公庙的张小姐告诉记者,她家孩子曾参加一家公司举办的绘画比赛,其中一项就与微信投票有关。刚开始,她积极性蛮高,不停地将链接发到自己的各个群里,拜托大家投票。这个比赛持续时间为半个月,每天可以投票。半个月下来,她感觉快要被逼疯了,被别人嫌弃不说,自己也是身心俱疲。 纵观各种微信评选活动,其中有一个共同点———感情被消耗,“友谊的小船”在慢慢倾覆。以前,网络上流行的是“不转就不是中国人”,而现在流行的则是“不投就不是真朋友”。有媒体进行过这方面的调查,拥有微信的人当中八成以上有过被拉票的经历,七成左右的人对泛滥的投票活动表示反感。就如某高校学生梳理的“在学校,最让你‘蓝瘦香菇’的十件事”中说的那样———“革命友谊”变成了投票、转发、拉粉丝。 黑色产业链浮现:另类“吸粉”与付费刷票 微信评选活动盛行,对于投票活动组织方而言,微信投票相较于从前人工计票的方式,确实方便了不少,而且把投票作为“考量知名度”的指标之一,是有其存在的必要的。但是,连参选对象基本情况都无法了解的投票,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它不能真实反映民意,背后却另有目的。 “现在的投票活动可谓鱼龙混杂,有些是为了‘赶时髦’才弄的,有些感觉动机不纯。”有市民告诉记者,有的评选活动无论从组织机构、参赛水平、评比内容上来说,都摆不上台面。而且,事情不止“动动手指来投个票”那么简单,得先“关注”公众号,看完一堆广告后才能投票。更有甚者,还需要输入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 而为了不让投票者“投完即撤”,不少公众号拉长“战线”。比如,将投票规则设置为“每个微信号可投10票,一天一票”,原本看似简单的投票成为一场马拉松长跑……所以,有人感叹:各类微信评选活动俨然成就了“微信拉票经济”。 “一个新运营的公众号,想要提高知名度,投票‘吸粉’是常用的手法。让参赛选手去为你拉票圈粉,是最为经济也是最快速的方法。”业内人士朱先生告诉记者,在新媒体圈,靠投票增加公众号“粉丝”已经不算什么秘密了,活动给出去的奖励等于是变相的花钱买“粉”。要知道,微信公众号的“粉丝”数量和内容阅读量,通常与经营者的个人收入以及公司的广告收入是密切相关的。所以,朋友圈拉票、投票的背后,隐藏的是商业利益,这也是微信评选活动过于泛滥的深层次原因。 与此同时,“微信拉票经济”的兴起,也催生了一个游走在黑白边缘的职业———网络职业投票人。正所谓有需求就有市场,微信刷票“服务”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其中中小学校成为“刷票”的重灾区。网络搜索可以发现,这样的“服务”铺天盖地,价格也从每票几毛钱到一元钱不等。记者以需要投票为由,咨询了一家这样的投票“公司”。“网络上的只是参考价格,具体根据工作难度和工作量来定。”对方称,投票分人工投票和机器投票,机器投票价格便宜,但容易被人发现;人工投票安全可靠,但价格较高,因为需要填写各种信息,“劳动成本”大。“我们有专门的投票群,只要把任务发布出去,就会有人投的,里面很多是网上兼职的,真实可靠。” 而网络职业投票人为了挖掘“生意”,可以说是生冷不忌。记者去鄞州某派出所走访时就听到过这样一则“趣闻”:有民警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是投票公司的,问她有没有这方面的需要,因为该所一民警正好是某评选活动的候选人。“我当时就问他,你知道这是哪里吗,你还敢来上门推销,联系方式哪来的?”令民警无语的是,对方竟直接呛她:“我又没犯法,你能把我咋样?”说完继续推销自己的业务———给X千元,保证得票第一。 “这里面水很深,我们以前还接到过这方面的报警,也是有人想通过网络刷票,结果被人给骗了。”民警说,随着职业投票人的介入,投票评选的初衷已然变味,买票、靠人情拉票、用机器刷票,一些投票甚至看不见其他参与者。这种投票方式不仅毫无意义,也缺乏监管,极容易变成网络诈骗行为。 孩子参加的才艺比拼、朋友参加的单位优秀员工评选、父母参加的老年书画大赛……在理想状态下,这类微信评选活动借助新媒体的力量,能够扩大公众的参与度,提升活动的知晓率,实现多方共赢。但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这种与拉票捆绑在一起的评选,究竟是比实力,还是拼人脉? 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徐丽红说,评选活动理应以实力、业绩等内在因素为主要评价标准,如今因为商业利益的存在,部分微信评选却被人脉、人气等外在因素所左右,这样的本末倒置,无疑损伤了公平正义。以票数论英雄的结果,自然是导致票数争夺日趋激烈,微信朋友圈走调、变味因此在所难免。 徐丽红认为,刷票实际上是一种网络投票造假行为。虽然我国法律尚没有对刷票行为作出明确规定,但刷票行为从民事角度上看,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主办方一旦发现上述行为,完全有权撤销比赛结果甚至要求道歉。另外,如果刷票公司制作或向他人提供非法软件或技术支持,以避开或破坏平台公司的技术措施,达到一定情节的,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如果主办方恰恰需要‘造假’呢?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徐丽红说,从目前状况来看,相关部门应尽快对此类行为进行规范。比如深圳市最近出台的《物业管理微信投票规则(试行)》,明确规定投票者必须是业主,提前验证了相关信息并进行了公示,这个做法值得参考。“简单说,就是要设定‘门槛’。微信平台以及选举单位在举办及审核微信投票前应评估必要性、公平性和代表性,同时也要制定严格的投票规则,监督投票过程中的异常情况、畅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 有人说,微信原本只是一个亲朋好友之间友情互动的网络平台,如今却被异化为社会表现和社会竞争的舞台。而那些在比赛中脱颖而出的优胜者,并不见得实力出众,却将“拼爹”这项“技能”发挥得淋漓尽致。这样的错位与迷失,说到底还是“名利心”在作祟,在这上面出问题的事例数不胜数。 民警告诫市民,对微信评选活动,要正确看待、理性对待,不能把利益看得过重。“君子之交淡如水”,微信朋友圈虽然是一个虚拟的圈子,也应恪守交友之道。利用微信投票不是不可以,但关键是要看投什么样的票。若是投“值得改进的服务”“最期待的民生工程”等与社会民生息息相关的选票,投票结果搜集起来可作为政府改进工作的参考,这样的投票就很有价值。 其次,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一旦发现投票链接需要输入个人信息时,要谨慎对待。填写个人信息须警惕,尽量避免填写详尽的资料,尤其涉及身份信息、住址、财产信息等更要谨慎。此外,对来源未知、以活动名义发送的链接或软件要谨慎下载,小心被植入木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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