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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1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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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帆正举谱华章

1月12日,全市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圆满落幕。图为2016年12月16日,奉化区溪口镇兰峰村村民通过流动票箱,投票选举区第一届人大代表。(严龙 严世君 摄)

    本报记者 董小芳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们党执政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崇高价值追求。

    市十二次党代会,描绘出了我市政治发展道路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宏伟蓝图。五年来,我市加强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 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省平安市“十连冠”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加强政治文明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宁波的决心更加坚定,脚步愈发稳健!

    民主,是我们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

    2017年1月12日上午,市行政中心投票站,唐一军、王勇、杨戌标等市领导以选民身份参加了鄞州区人大代表选举,投下了自己庄严而神圣的一票。

    至此,一场延续4个月、覆盖全市500多万选民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圆满落幕。直接选举产生的8000多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占到了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总数的95%。

    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而民主选举,则是其基础和前提。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是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把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作为工作重点之一,采取多种方式,督促“一府两院”及时解决代表建议所提问题,代表所提问题解决率逐年提高。从最新公布的数据来看,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3件议案和555件建议全部办结,建议实际问题解决率达到39.28%,创历史新高。市人大常委会以代表联络站建设为主抓手,拓宽代表联系群众渠道,全市现有代表联络站573个,网上联络站27个,成为代表联系群众、有效履职的重要平台。

    五年来,全市各级人大不断在创新中寻求新的发展,如今,政府实事工程由党委、政府确定的传统做法,在我市基层已逐渐被人大代表投票决定所代替。2013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全国地市级层面首个统一规范人大代表票决政府实事工程的规范性文件,在全市各乡镇全面推行这一制度。这项创新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并走出宁波、走出浙江,走向全国。

    伴随着全面深化政治文明建设蓝图的次第展开,我市协商民主的发展也在深入推进。

    五年来,市政协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胆探索实践,积极创新协商民主的载体、方式和手段,着力推进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作用。

    这是协商民主在宁波生动实践的大事记:

    ——定期举行市政协委员“月谈会”,选择切入口小、针对性强、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进行恳谈协商;

    ——创新设立政协全体会议提案,多件全体会议提案由市政协主席会议督办、相关市领导领办;

    ——市政府、市政协正式建立年度重点工作零距离对接协商机制,针对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坦诚交流、务实协商;

    ——研究制定了《市政协民主法制领域改革重点工作方案》,专门成立了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动政协协商民主创新发展;

    ……

    通过完善协商机制、丰富协商形式、提升协商实效,推动我市政治文明建设取得了新的成就。连续五年开展生态主题监督,让环境更美好;建言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让教育更公平;助力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让保障更有力;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让城市更文明。五年来,市十四届政协团结引导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履职尽责,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参政议政能力、水平和效果都达到了新的高度。

    法治,是我们孜孜以求的公平正义

    2015年年初,一桩普通的离婚案件在北仑法院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审判席上,稍显拥挤地坐了五个人。除了两名法官,其余三人面前都摆放着“人民陪审员”的牌子。

    “你带着孩子去旅游是丈夫同意并出资的吗?”“平日里谁做饭?谁洗碗?”围绕着“孩子日常究竟是谁在负责抚养”的事实认定,人民陪审员认真地展开询问。

    这是对我市法院系统新提出的“2+N”适度分权大陪审制的首次运用。其中N设定为3及以上的单数,目的在于赋予人民陪审员在事实认定上更大的权限,确保对案件事实认定能形成多数意见。

    这是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一小步,却是法治宁波建设的一大步,它让老百姓实实在在享有了司法参与权,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权威。

    “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必经之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大势所趋。

    市十二次党代会以来,我市司法机关推进法治宁波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推出了全国第一个阳光司法服务平台,方便社会公众查阅绝大多数司法信息;在全省率先启用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破解执行工作中委托鉴定、评估等环节透明度不足的缺陷;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案件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给“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架上高压线;出台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意见,律师执业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

    五年来,我市阳光司法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越来越充分的保障,公平正义的阳光洒满百姓心田。

    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是深化法治宁波建设的重要环节。

    2013年1月,北仑率先在全国试点全域范围内“城乡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涉及农林、水行政、食药监等29个行政执法领域的531项行政处罚事项,集中“划转”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现了“一顶大盖帽,统管百姓‘利益事’”。2016年,作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引领性工作,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全市推开。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规划,2020年前宁波要在省内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我市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也是法治宁波建设的重要环节。五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立足当前我市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城乡治理、民生改善、社会事业促进、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实际需求开展立法工作,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紧密衔接,制定了一批全国领先、特色鲜明、切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围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探索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健全人大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途径和方式,努力开启新形势下立法工作全面改革、全面提升的目标格局和发展路径,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4年,宁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首次向公众晒出权力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夯实了法治政府的基础;2015年,《2015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下发,明确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

    “奉法者强则国强”。在坚实的法治基础上,宁波展翅腾飞。

    平安,是我们殷殷期盼的万家灯火

    每月初,宁波各区县(市)“一把手”的办公桌上都会摆上一份“平安报表”。辖区内有无平安建设相关问题、问题在哪,一目了然。

    2014年6月,宁波市、县两级建立起了平安建设动态情况月分析预警制度,每月向各地通报平安建设预警分析情况,实施“两级预警”,第一时间预防和遏制影响平安建设的倾向性问题隐患。

    这是平安宁波建设的一个缩影。

    “治天下者,以人为本”,建设现代政治文明,让百姓享有安宁的居所、安康的生活、安全的环境、安定的社会是前提和基石。

    五年来,我市把坚持党政领导、服务大局、改革创新、源头预防、打防并举、固本强基作为平安宁波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手抓经济报表、一手抓平安报表”,通过创新动态管理机制、深化风险隐患排查等,多措并举,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体系、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和调处化解体系、公共安全和经济领域安全保障体系等,谱写了平安宁波建设的新篇章。

    借打造智慧城市“东风”,平安宁波建设也显示出与时俱进的一面。

    “祥裕路5号楼一户人家水管破裂污水直流。”“兆龙路一家餐馆煤气瓶暴晒在阳光下。”一大早,镇海平安e通信息管理系统就收到了两条C24网格长徐静报送的信息,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受理并联系相关部门,6分钟后问题处理完毕。

    如此有序高效的运行机制,只是我市打造智慧化平安宁波的“冰山一角”。推广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扎实推进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无线指挥调度系统、社区警务e超市等建设,建成了智慧位置公共服务平台等14个智慧社会管理系统及社会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等……无所不在的“网络”,将平安延伸到甬城的每一个角落。

    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是平安建设的底线。五年来,围绕全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我市着力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重点推进校车管理及周边安全隐患整治,深入推进宁波“大平安”建设。

    “天罗地网”的高压之下,我市刑事发案、安全生产事故总数连续五年下降;成功捧回“平安银鼎”,并再接再厉实现了省平安市“十连冠”;圆满完成平安护航G20杭州峰会、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APEC宁波高官会议等重大任务。

    “海定则波宁”,寓意着祖祖辈辈宁波人对平安的向往。现如今,宁波人心中所向的“平安图”已经一步步转变成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平安路”。

    和谐,是我们不断优化的良性互动

    和谐是文明的助推器,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五年来,我市始终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大到军民融合、劳动关系,小到和谐家庭、纠纷调解,初步形成了良性互动的格局。

    在军民融合上,五年来,宁波始终把双拥工作作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支持国防建设的头等大事,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双拥共建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双拥工作逐步步入规范化。

    2016年7月29日上午,在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大会上,我市再度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这是宁波自1994年以来连续第七次获此殊荣,也是对我市和谐军民关系最好的印证。

    此外,2014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乡一体化”,并大力推进“普惠”加“优待”的优抚保障新措施的落实。2015年,出台了《宁波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为随军家属设立了多渠道分类安置的办法。

    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和经济发展。

    五年来,我市剖析经济新常态下劳动关系的特点规律,坚持源头治理,注重系统防控,推动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全市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连续3年保持全省第二位。

    2016年,宁波市委、市政府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已有全国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园区)5家,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园区)100家;2016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36%,全市65%的劳动争议通过各类基层调解组织得以化解。

    构建和谐社会,社会组织是重要的抓手。

    在海曙区翠柏路上,有个西门街道社区居民事务互助中心。门面不大,作用却不小。下水道堵了,这里有人帮忙疏通;邻里间闹矛盾了,这里有人调解;找工作有困难,这里有人牵线搭桥……小小互助中心可为居民提供几十项服务,依靠的就是其吸纳的200余个社会组织。如今,它已成为推动辖区内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基层稳则天下安”,五年来,宁波始终把基层社会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初步形成了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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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