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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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0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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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月28日《北京晨报》报道:近日,湖北省孝感市第一人民医院90后年轻医生朱传敏,早上上班后连续做了4台手术,当最后一台手术结束走下手术台时,已是第二天凌晨3点。既疲惫又饥饿的他,来不及换下手术服,便倒在地板上睡着了。
点评:朱医生的敬业精神无疑值得点赞,但我们更应反思,连着做这么长时间手术,医院的安排是不是有问题?如果朱医生实在扛不住、累倒了,会不会耽误手术甚至危及病人生命?一家好的医院,应让医生“以逸待病”,而不是“超负荷运转”,这才是真的对病人负责。
@高梁地里大麦熟:最后一个手术病人要知道这件事,会吓出一身冷汗。
@欧体:这家医院应该招人了。
据2月28日《重庆晨报》报道:“学生入校严禁携带、使用手机和电脑,若发现一律没收销毁。”因为小孩把一台价值2298元的平板电脑带到学校玩耍被老师没收,这学期开学时,綦江的徐先生专程找到学校想要回,但没想到,电脑真被学校销毁了。
点评:为了方便管理,学校制定自己的规矩,只要不违背法律,就是可以理解并应得到支持的。但凡事有度,过犹不及。就如这家学校,禁用手机、电脑并无不妥,但收缴之后予以销毁,就涉嫌侵权了——手机、电脑毕竟是学生的私有财产。
@汗流浃肤:手机电脑是小孩最重要的财产了,孩子肯定不干。
@购房款:不能“为了孩子好”就为所欲为。
据2月28日《河南商报》报道:“儿子车内载客谈笑,七旬老母坐后备厢被风吹。”2月27日,网上被这样一张图片刷屏。网民纷纷谴责车主刘先生的行为。尽管刘先生辩解母亲是自愿的,母亲也说儿子冤,但难以平息网友的愤怒。
点评:汽车后备厢只能载物不能载人,是常识也是法律规定。一个人如何对待父母,很多情况下是私事,车主之所以引发“众怒”,不仅因其举动让人觉得“不孝”,更涉嫌违法。在铁的事实面前,他应该做的是反思而不是辩解。
@该留的留:分几次接送不就成了?又不抢时间。
@芙兰朵:这个时候还分辩,说明他自己根本没有意识到不对。
据2月28日央广网报道:按照北京市的要求,办理居住登记卡,只要提供在北京的固定住所证明,出示身份证件,并提供近期的照片,就可以办理。但北京丰台的洋桥派出所要求,办理居住卡必须先购买指定品牌的摄像头。
点评:居住卡跟摄像头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指定品牌?擅设前置条件,在公众身上揩油,洋桥派出所的“土规矩”太过赤裸裸,更与简政放权背道而驰,让人不得不怀疑背后有猫腻。
@放坡耳:捆绑销售,这样也可以?胆子太大了。
@快发货的:“指定的品牌”花了多少公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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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