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7年03月06日 星期一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离婚的四个法律知识

    一、离婚协议的效力

    1、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2、虽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并没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能直接根据协议内容,请求法院对不履约一方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

    二、签了离婚协议,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离婚协议虽然有法律效力,但不属于可以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并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当事人该怎么办呢?

    1、对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2、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离婚时,如何证明夫妻已分居2年?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应准予离婚。但在离婚诉讼时,仅仅口头向法院陈述分居事实是无力的。夫妻分居并没有第三人和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双方往往各执一词,这会导致法院无法认定或不予认定双方分居两年以上的事实。

    因此,处于分居状态的当事人应该留心收集分居期间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

    1、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

    大多数夫妻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

    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2、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就业、学习等原因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当然,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四、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有时,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也可以成为夫妻分居的证明,但因为证人大多是一方的证人,会被认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所以其证言较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证据。

    (董小军 整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