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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0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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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改革需加大力度

    楚 天

    3月7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发布会,财政部部长肖捷回应了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他表示,个税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设计和论证中,工资、薪金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还将适当增加与家庭生计相关的专项开支扣除项目。同时,将根据居民消费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确定是否提高免征额,该提高就提高,需要提高多少就提高多少(3月8日《新京报》)。

    个税关乎大众的切身权益。有关个税的讨论年复一年,主要在个税起征点、税负与纳税人权益等话题上。其反映的是,现行税制在不同群体所承担的税负、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以及纳税透明度的制度设计上,还存在有待完善之处。因此,民众希望税制改革提速,出台更多配套的举措,从而让个税与国际接轨、与民意诉求相符。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巨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建忠建议,个税起征点最低10000元——12000元,让中等收入以下的人不需纳税。这一建议未必能成真,但起码说明,个税改革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肖捷提出的个税改革思路,其实与之前媒体报道的方向大致吻合。首先,个税改革要解决纳税者收入信息不对称、不同社会群体避税手段差异较大这一现实难题。随着国人收入结构多元化,以往那种单一的、以工资来计算纳税额的模式明显滞后。也因此,肖捷说个税改革的基本考虑是,将部分收入项目,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但接着而来的问题是,如何将如此复杂且是动态的工资外收入逐一纳入年度总收入口径?这需要相关系统的网络化、数据化,每笔收入都留存在档,难度较大。     

    肖捷还指出,将适当增加与家庭生计相关的专项开支扣除项目,比如有关二孩家庭的教育经费等支出。这一个税减免思路是基于“向下”抚育群体,但“向上”赡养老人的群体也应考虑在内,尤其是目前独生子女家庭所形成的“421”家庭结构——四位老人、一对夫妻加一个小孩,赡养负担加重,理应获得包括个税减免在内的更多支持。

    个税需更多可量化的改革举措,仰赖于三大配套举措。首先,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应形成良好的协同机制,比如,与金融机构实现用户收入信息数据的共享,准确掌握与纳税人收入相关的涉税信息。

    其次,个税改革需要与各种收入起征点改革相呼应。以稿酬为例,目前已经有800元起征点这一纳税举措。去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张抗抗第三次提交“提高稿酬个税起征点”提案,直言不讳地指出,1980年9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稿酬与工资、薪金一样,个税起征点为800元。时至今日,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已经提高至3500元,而稿酬起征点还在沿用36年前的标准,让写作者承受了“稿酬少而纳税多”的负担,这一起征点提高是否能纳入未来的个税改革,需要决策者考量。

    最后,个税的征税面扩大与减免举措推进速度应相匹配,否则就可能会产生“征税急而减免缓”的局面。两者之间的改革时间点应协调安排,并加以明确。公众对于包括个税在内的税制改革之所以敏感,就在于以往操作中,曾经出现过征税面扩大举措先行、合理减免举措迟迟不见动静的现象。

    不管怎样,肖捷所勾勒的个税改革“画像”,给纳税人带来了更多期盼。对个税缴纳制度合理改进,并在未来的税制改革中对纳税人权益体现更多尊重,是大势所趋。我们期待更多税改靴子落地,从而更好地实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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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