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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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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主持 杨继学

    据3月15日新华网报道: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据悉,民法总则中的“好人法”条款几经修改,最终不再区分救助人是否有“重大过失”,只要见义勇为一律不担责。

    点评:见义勇为是社会正能量,理当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好人法”的修改和出台,将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悲剧发生,有助于化解公众“看见老人倒地敢不敢扶”“看见有人病倒敢不敢救”等困惑,鼓励人们该出手时就出手。

    @if类似:这样的条款利大于弊,但具体到个案还应甄别。

    @godlike:有利于社会成员相互间信任感的提升。

    据3月15日《重庆晨报》报道:臀部出现大面积青紫色,大腿局部也有不同程度受伤,左手手背也有局部瘀青……因为没有完成作业,山东菏泽巨野育才学校的四年级女孩思宇被语文老师打了。她说,不是第一次在学校挨打,其他同学也有类似经历。

    点评:老师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后果并被媒体曝光的不少,舆论多有诟病,这种事对老师本人对学校没有任何好处,为什么有老师不长记性“自找麻烦”?一是少数老师法律意识不强,教育手段欠缺;一是学校管理不到位,对相关行为追责不力。

    @孤苦伶仃:动起手来很难把握分寸,本来想吓唬的,结果伤人了。

    @丁克森:以前老师用戒尺打手心是必备的教育方法。

    据3月15日《北京晚报》报道:14日上午,北京东城区光明楼附近一居民楼发生火灾,27辆消防车迅速赶来,却被乱停放的车辆挡住了。光明中街并不宽敞,仅有五六米宽,然而路两侧依然停着私家车,很多消防车只能停在离事发点四五百米远的地方。

    点评:乱停车的后果可见一斑,对相关车主理应依法予以处罚。但停车难这一根本问题不解决,类似事情就还可能发生。我们既要对车主加强交通法规的教育,更要想办法增加停车位供给。

    @蜂狂蝶乱:说不定有些乱停车的人就住在这幢楼里。

    @红灯笼: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允许消防车直接碾过去,不用担责。

    据3月15日深圳新闻网报道:在河南郑州航海路与桐柏路向南300米的马路中间,有一棵300年的古皂角树被用水泥圈起来,过往车辆纷纷绕道而行。四年前,桐柏南路拓宽,这棵树差点被除掉。作为市区主干道,能在路面上保留一棵古树,这在郑州修筑城区道路史上,还是第一次。

    点评:保护古树当然是好的,但如何保护有讲究,既要考虑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也要考虑经济效益。皂角树并非稀有树种,在我国分布极广,很多地方可以存活。如图来看,对这棵树予以“特殊保护”,似乎“性价比”不高,值得商榷。

    @搜打瞌睡:到这里需要特别留神,开车的人肯定烦死了。

    @风好大:现在路上车不多,车流量大了,树自然就会被移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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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