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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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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非借鉴 “良心发现”不是灵丹妙药

    张魁兴

    电视剧《锦绣未央》涉嫌抄袭小说的风波未平,影视剧的抄袭问题又添新例。上周,因第四集剧情涉嫌抄袭网络作家“大风刮过”的小说,网剧《热血长安》主动下架涉事剧集,并公开道歉。业内版权专家、编剧余飞说,像这次单纯依靠制片方的“良心”来妥善解决问题的,极为少见,希望开了一个好头(3月14日《北京日报》)。

    确实如此,像《热血长安》单纯依靠制片方的“良心”来妥善解决抄袭问题,极为少见,但希望由此开个好头,恐怕是一厢情愿。因为抄袭不只是制片方的问题,背后还有一个金主——投资方。烂片是越炒票房越高,抄袭事件也可以帮助剧作受到更多关注,谁也不敢说《锦绣未央》备受关注没有抄袭事件的炒作功劳。希望制片方“良心发现”而杜绝抄袭几乎不可能,因为在目前的影视圈,真金白银才是硬通货。所以,演员的片酬越来越高,影视作品的质量却没有水涨船高。相反,片酬越高,作品越烂,随着高片酬而来的,是演员越来越不专业越来越不敬业。

    在知识产权意识越来越强烈的现在,抄袭为何还如此猖獗?其实,人们不太清楚,在影视圈、在网络文学中,有一个潜规则在助推抄袭恶习——把抄袭化为借鉴,因为有“借鉴费”的存在,抄袭事实上被纵容了。谁都知道抄袭并非借鉴,但抄袭变身借鉴后,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当事人有所收益,社会也就不会穷追猛打了。当“借鉴费”变身抄袭的挡箭牌后,谁还会把抄袭当成违法行为呢?影视圈网络文学中之所以抄袭成风,与观众读者的纵容和业内人士的不当回事大有关系。

    抄袭败坏的是原创,中国文化界原创不足,与对抄袭的态度大有关系。一是包括制片方和投资方没有对抄袭痛下杀手的决心和信心。二是行业内部没有对抄袭之作一律封杀的制度规定。三是观众或读者对抄袭还有一定容忍,人们的从众心理很严重,片子越烂越有人看,电视剧越抄袭越有人要“审查”。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局长张宏森在央视《共同关注》节目中透露,审查一部片子至少需要10人,2/3同意方可通过。如果足够严格、严谨,这些抄袭之作又如何能面世呢?可以说,我们的影视审查制度是存在问题的。因此,我建议影视审查制度应改革。一是要确保审查人员的数量;二是要确保审查人员的广泛性。总之,审查必须能把有抄袭之嫌的作品审查掉,而不能“照顾”制片方和投资方。只有严格审查制度,才能让制片方和投资方尊重艺术、尊重观众,有抄袭之嫌的作品才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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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