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7日—12日召开,会议将邀请部分公民旁听。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内容 4月7日上午9∶00,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4月7日下午2∶00,第二次全体会议(委员大会发言) 4月8日下午2∶00,协商交流会(主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二、旁听对象和名额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公民均可报名。旁听名额为30名,包括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含知联会)推荐和公民自主报名。 三、申请办法 凡有意参加旁听的本市公民可自即日起至4月3日(星期三)下午5∶30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政协办公厅人事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9182096(工作日)89182175(休息日) 宁波市政协办公厅 2017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