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7年04月20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贪官为何对“诗人企业家”称谓情有独钟?

    郑建钢

    曾任河南焦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郑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河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正厅级)的杜工会,不但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诸多荣誉,还是一位诗歌爱好者,甚至有人吹捧他称“古有杜工部,今有杜工会”。2016年11月2日,犯贪污罪、受贿罪的杜工会获刑6年半(4月19日中国青年网)。

    在煤炭战线工作了30年的杜工会,头顶诸多光环:高级工程师,三所大学的兼职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优秀专家,并获得河南省十大改革新闻人物、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煤炭行业石圪节精神奖、中国煤炭工业优秀企业家等称号。相比这些荣誉,对于“诗人企业家”这个称谓,杜工会情有独钟。

    这么多荣誉,一般人只要能得其中一项,都是莫大的荣耀,应该会倍加珍惜。杜工会荣誉满身,为何偏爱“诗人企业家”这一称谓?稍加分析,其实不难理解。

    “诗人企业家”,文艺范十足,听起来“高大上”,可以给自己脸上贴金。杜工会深知,他头顶上的诸多光环,或者是政治荣誉,或者是技术职称,而他已经出版了《动力源》等管理专著,还出版了《点凝》《描描》等诗集,非常需要一个富有文化气息的光环来包装自己,扩大影响。“诗人企业家”光彩照人,名利双收,含金量十足,无疑最能满足杜工会的虚荣心,因而他非常乐意接受这个特殊的光环。这与他贪得无厌的本性倒是一脉相承的。

    以“诗人企业家”之名,行腐败之实,不但实惠多多,而且非常隐蔽。《点凝》和《描描》两本诗集,共计需要出版书号费和印刷费19.88万元。在杜工会的授意下,焦煤集团办公室副主任杨某安排办公室接待科科长刘甲,分别以购买中国作家出版社图书、印刷宣传费的名义,将上述款项在焦煤集团报销。杜工会自以为此事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后来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他居然以“不知道杜某在焦煤集团报销个人公司费用的事”为借口,将自己的违法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借文化之名,自我吹嘘,把业余爱好当作自己的工作业绩和功劳。在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之后,杜工会还以“出版诗集是为了宣传企业文化,不是个人行为”为理由,提起上诉,要求河南省高院“应当宣告自己无罪”。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宣传焦煤文化的书籍应为集体编撰,且内容应与焦煤集团有关。杜工会出版的两本诗集没有编委会,内容多与企业无关,应属于个人作品”,依法驳回了杜工会的上诉,维持原判。

    杜工会这个“诗人企业家”的诗作水平如何,笔者不甚明了,但他的上诉书,倒是显示了他的文字功底,其中或者强词夺理,或者避重就轻,说来说去,唯一目的就是想逃避法律的惩处。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什么人,一旦触犯了法律,无一例外,必须接受法律的审判,并承担应得的惩罚,“诗人企业家”也不会例外。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